索引号 1133092100264132X7/2022-80774 生成日期 2022-02-18
发布机构 高亭镇 文号 岱高政〔2022〕8号
组配分类 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高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高亭镇 发布日期: 2022-02-18 14:32 浏览次数: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LDSD99B-2022-0001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废止

政策解读

各社区、村,各办、镇属有关单位:

春节假期后大量生产经营单位将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出现新风险和新情况。为进一步抓好我县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妥善化解各种安全风险,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风险研判

各社区村各办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工作,要将确保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单位复工复产的重要前提和保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全力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各社区村各办要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有针对性的企业单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风险研判,认真排查梳理企业单位复工复产风险点,研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切实抓好本区域本行业复工复产的分类指导工作,确保我镇企业单位安全生产。

二、落实管控措施,强化主体责任

各企业单位在复工复产前要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节后复工复产方案。要对节后返回原岗位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情况要做好考核和记录,使每位员工,特别是新进员工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针对员工可能出现的“假期综合症”,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预防和控制。各企业单位节后复工复产前要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根据自身实际,彻底排查现场隐患。要对生产装置、储存场所、各类起重机械、动力管线、电气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设施正常、安全运行。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达到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条件。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管责任

各社区村各办要进一步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主动掌握企业单位复工复产中出现的安全生产风险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防范化解,确保安全有序。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督促企业单位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四个不得复工复产”落实到位,即“企业单位未制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不得复工复产;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未到位的不得复工复产;重要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未到岗的不得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落实的不得复工复产”。要组织人员对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复工复产前是否已经制定工作方案;重要管理和岗位操作人员是否到岗到位;企业生产装置、建设工地、罐区仓库等涉及的设备设施、电气仪表、安全设施、应急装备等是否完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员工(包括新入员工)上岗前是否经过培训;突发情况下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复工复产期间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否开展到位。县安委办将视情组织专项督查组进行督查检查,确保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本文自 2022 年 2 月 18 日起施行。

高亭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1日

岱高政[2022]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