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307594253Y/2022-79276 | 生成日期 | 2022-02-11 |
发布机构 | 县民宗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主题分类 |
2021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战略,紧紧围绕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县委的中心工作,使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民宗法治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圆满完成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法治思维,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做到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二是坚持在年度工作部署中,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要点,切实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廉洁高效队伍。一是加强局机关干部、乡镇民宗干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知识理论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以会代训、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研究制定每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点和工作对象,重点利用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两个活动月,规划“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普法宣传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切实发挥好全科网格员、巡查员和“三人驻点”小组等宗教工作力量作用,在工作过程中教育引导宗教界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四是聘请局法律顾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对我局依法行政指导作用,多次向法律顾问咨询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着力提升我局行政决策水平。五是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六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托政府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相关政府信息。
(三)全力做好普法宣传,提高宗教界人士素养。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采取在场所悬挂横幅标语、组织座谈交流、印发学习材料、在“岱山统战”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5月29日举办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基督教衢山福音堂创建省级宗教普法示范点。目前全县44处宗教活动场所法制宣传窗配置率(及普法宣传标语)上墙率达到了100%,着力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宗教团体建设,7月以来对佛教场所开展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行“回头看”,组织宗教界学习《浙江省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指导宗教团体修订完善各类会议制度和民主决策机制,切实发挥宗教团体在加强教风建设巡查、建立教职人员动态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指导监管功能,县佛教协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岱山县佛教协会寺院管理实施办法》。三是加强政治思想引领,引导宗教界在政治上自觉认同,通过“红色之旅”、“四史”学习教育、“十百千万”普法工程、“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教育引导工作;组织全县宗教场所以升国旗等活动庆祝国庆佳节。不断增强其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为防止佛教“商业化”,积极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中国化示范点和文化寺院的创建工作。县基督教两会在禁渔期开设周末讲座,教育渔民信徒自觉遵守浙江省海洋禁渔休渔规定。
(四)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教育等形式,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加强在岱穆斯林的依法管理和教育引导,走访慰问穆斯林群众代表,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子女就学等困难。加强在岱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确定秀山乡秀南村、秀山小学、东沙镇金维映史记陈列室为县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5次。依托秀南村现有的“我的家”新居民联络点、荷芬工作室、“统战微家”等工作载体,积极回应少数民族群众需求,增进了他们对居住地的归属感和满意度。
(五)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一是坚决打击XXXX行为,今年成功查处公共场所散发宗教宣传品案X起,没收XXXX资料XXX余份,有效震慑XXXX人员,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同时加强与县融媒体中心沟通,通过在电视台播放滚动字幕、在看岱山app发布通告等方式,提高广大群众对这一违法行为的认识。加强与市12345平台沟通,理顺了群众举报反映渠道,为今后执法营造了更好环境。利用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全县志愿者队伍流动性强、覆盖面广的优势对城区进行全天候监管,防止有其他信徒参与散发宗教宣传品行为。二是全面推进XXXX专项整治,1月份发布《关于开展XXXX整治的通告》,责令全县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自通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组织、举行XXXX”,通告同时明确了处罚对象、处罚依据和可举办佛事的已登记佛教场所名录,由各乡镇逐一张贴至辖区内相关场所。将XXXX整治列入对平安村(社区)考核重要内容,通过严格落实考核评审,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促使镇村两级真正压实日常管理职责。今年以来,通过强化乡镇巡查效能、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已累计办结民间信仰场所XXXX案件X起,游僧从事XXXX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依法采取主动纳管措施,深化XXXXXXXX治理。XXXXXXXX数量由治理前的XX处减至XX处,并全部纳入乡镇管理。特别是XXX坚持引导与整治并进,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一点一策”、加强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等工作举措,各级干部“进得了门、说得上话、干得了事”,主动纳管的做法得到省民宗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对于已纳管的XXXXXXXX,按照《岱山县XXXXXXXX管理办法》加强后续日常管理,确保全县基督教领域和谐稳定。四是强化行政掌上执法,2021年共开展各类执法检查XX次,掌上执法率均为100%,积极完成“双随机”、“综合查一次”工作。五是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除省民宗委发文要求不得进行网上办理的事项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100%开通网上办事,同时实行高频事项上门服务制度。
三、存在不足
回顾我局近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的目标、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行政处罚流程有待进一步熟悉。二是一些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把握不准,对非法宗教活动存在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现象。三是个别宗教场所负责人法治意识薄弱,未能用好相关法律法规对宗教活动、宗教场所、宗教财产和教职人员进行管理。四是县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薄弱,难以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宗教团体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对宗教场所及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力度不够,同时相关制度还有待完善。
四、下一步计划和重点任务
(一)下步工作计划
1.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突出依法治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好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严格落实好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团结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开创我县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2.进一步强化民族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海岛特色的民族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民族领域风险评估机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目标工作机制、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准确界定、严格区分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性质,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法处置涉民族因素网络舆情和突发事件,维护地方民族团结和稳定。
3.进一步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县级干部主体班次计划,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线上线下双轨宣传教育引导。完善政策举措,营造环境氛围,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积极探索民族工作社会化、法治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民族工作格局。
4.进一步抓好宗教领域规范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浙江省两个《宗教事务条例》,深入推进“十百千万”普法工程,落实“2+3”系列普法活动,积极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出台宗教场所及场所负责人考核办法,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化宗教中国化发展。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整体素质,树立宗教界的良好形象,引导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5.进一步抓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宣传和督促检查,强化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宗教场所负责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动员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加强基础管理,完善相关制度,积极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认真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开展宗教整治专项活动,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平稳和谐。
(二)下步重点任务
1.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民宗工作协调小组职责职能、压实细化各部门工作任务,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见效。进一步健全《岱山县民宗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岱山县民宗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岱山县民宗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配套文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努力形成“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民宗工作格局。
2.组织集体学法活动。将学法用法守法纳入局领导干部常态化学习管理要求,坚持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每季度组织1次局机关集体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活动。通过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质,增强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3.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为重点内容,持续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解答市民咨询。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促进全县民宗干部、宗教界人士更好地把握政策,执行法规,依法办事。
4.扎实推进“五进”活动。一进国旗,坚定教职人员爱教先爱国的信念;二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推进社会发展正能量;三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四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让文化血脉永续传承;五进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宗教场所安全生产意识。
5.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推进“互联网+审批”工作模式,深化行政审批“跑零次”办理。开展便民服务,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间,不断提升民族宗教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
6.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涉及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以及其他组织、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布,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报送县信息公开平台。
7.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的一项政治任务抓细抓牢抓实,定期排查、化解民族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把握民族宗教领域信访工作新动向和新特点,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做好“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转办的各类办件,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受理民族宗教方面投诉举报流程及电话,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在法律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8.加强场所安全督查。组织集体学习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压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制度,严实安全措施,积极组织开展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整治巡查,从根本上、源头上严密防范、坚决遏制宗教活动场所安全事故的发生。
9.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完善局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等外部监督。健全权责清单制度,推进民族宗教工作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纪律教育与廉政教育。
10.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及时签订年度法律服务协议,凡涉及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措施、管理行为合法性审查等方面问题,都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发挥其在出台宗教工作重大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发挥局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以及为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依法维权方面的作用。
11.深入数字化改革。从基层治理现代化角度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效能,将“XXXXXX”接入“XXXXXX”平台,为“XXXXXX”增添岱山特色、岱山经验。加快对接“141”体系,构建“县镇一体、条抓块统”的高效协同治理格局,压实事件发生、处置及反馈的闭环管理全过程职责。持续强化XXXX系统有效性、实用性建设,组织各乡镇开展XXXX系统操纵培训,提升基层宗教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