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2023-2025年)以“共富大美”为主题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各地高标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打造共同富裕示范区,高质量构建绿色转化通道,积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决定以共富大美为主题,于2023—2025年继续实施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政策(以下简称绿色转化政策)。
新的绿色转化政策总体目标:到2025年,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打造生态高颜值与经济高价值相得益彰的典范,推动浙江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重点支持方向:围绕全省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因地制宜、统筹谋划适合地方特色的绿色高质量发展举措,力争打造一批独具特色的绿色转化与共同富裕相结合的典型样板。
激励对象:全省各县(市、区)对本地区现状和目标可达性进行评估后自愿参与申报,已入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财政专项激励政策范围的不重复支持。择优选择17个非海岛县(市、区)和3个海岛县(区)纳入绿色转化政策实施范围,2023—2025年给予每个非海岛县(市、区)每年1亿元激励资金,给予每个海岛县(区)3年共1亿元激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