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人才安居工程购房补贴名单公示(三十八)
根据《中共岱山县委办公室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大桥时代”人才强县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岱委办发〔2022〕10号)和《关于印发〈岱山县高校毕业生来岱就业创业政策升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岱人才办〔2022〕9号)的文件精神,经审核,江雨霞申请人符合住房补贴申请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日到12月6日(共3天)。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日期 | 工作单位 | 毕业院校 | 认定依据 | 人才 层次 | 享受 标准 |
1 | 江雨霞 | 女 | 200005 | 岱山县财政局 | 上海师范大学 | 岱山县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来岱就业创业专项政策(试行)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 8 |
公示人员如有与人才安居政策不符的情况可以来电反映。公示受理:岱山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80-4486262。
中共岱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