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李仲仪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信息来源: 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2- 12- 12 16: 51 浏览次数:

(2022年12月12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中共岱山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岱山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岱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6月30日,对李仲仪同志担任岱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文广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李仲仪同志自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担任县文广旅体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党政全面工作。2019年6月至2022年6月兼任县体育总会主席;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兼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兼任县文物局局长。

审计结果表明:李仲仪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一般。本次审计发现,李仲仪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5个方面问题,应承担直接或领导责任。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重大经济决策管理不到位。

1.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当,致使岱西镇双合石壁景区实施攀岩项目建设完工后一直未能正式运营。2020年5月,攀岩设备被县旅投公司拆除,涉及工程总价19.50万元。

整改情况:县文广旅体局机关纪委对原县旅游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拆除的攀岩设备现由县交投集团保管,已建议交投集团若条件成熟用于其他适宜场所,如无适宜场所可公开拍卖,减少资金损失。该局将在今后的重大事项经济决策过程中严格遵循前期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集体研究讨论等决策程序,推进决策内容的可行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未经集体决策。2019-2021年,县文广旅体局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12.50万元安排均未提交党组会议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整改情况: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已于11月10日经该局党组集体审议,今后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局党组将继续发挥好定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3.局党组会议决议执行未到位。“迎新年 美丽海岛,岱渔精神”摄影展合同签订内容与局党组会议决议不一致,涉及合同款1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该局机关纪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已于4月18日追回东海岱山渔民主题摄影展作品100幅,现由县博物馆存档保管;三是修订完善了《岱山县海洋文化博物馆内部管理制度》,增加服务采购规定,并严格落实局机关相关管理制度;四是该局机关纪委加大对党组决议执行的监督力度,分管领导严格对重要合同、方案执行进行把关,防止党组决议执行不到位。

(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漏洞。

1.三项工程项目存在由特定关系人实施嫌疑,涉及项目合同价共33.38万元。

整改情况: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以及组织党风廉政学习、廉政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杜绝以打招呼、授意、暗示等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经济活动等情况发生,争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2.岱山智慧旅游信息化项目存在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特定企业投标嫌疑,涉及合同价156.94万元。

整改情况:县纪委已对相关班子成员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县文广旅体局党组将坚定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引以为戒,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推动班子成员绷紧“一岗双责”之弦。着重强化项目的前期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严谨工作态度,从源头控制好项目建设。加强“岱你舟游”平台运营考核,在指标量化、运营激励等方面谋划好2023年的运营考核规则,促使平台功能发挥。

3.拆分徒步大会活动费用以规避公开招投标,涉及两届活动,合同金额59.40万元。

整改情况:组织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讨项目工程比选或招标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不规范环节,组织学习项目工程比选和招标等相关规定文件,严格落实物资(服务、工程、租赁)采购比询价管理办法,杜绝拆分活动费用以规避公开招投标现象再次发生。

(三)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存在漏洞。

1.未合理使用项目预算资金31.30万元,存在年底突击花钱现象,且到2022年3月底各项合同内容均未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于7月底同浙江木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岱山县文旅产业招商视频”拍摄项目补充协议,现已完成项目;二是文旅系统业务干部综合知识培训班项目已完成,该培训班于8月9日至13日在浙江海洋大学国际学术中心举办,近40名干部参加培训;三是“传承人抢救记录保护”视频已完成拍摄;四是儿童剧项目经过多次对接已形成方案,但受疫情影响,现还未实施,下步将尽快推进落实。县文广旅体局将进一步强化资金预算管理,杜绝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

2.多支付疗休养费用2.80万元。2020年,县文广旅体局多支付旅行社14人疗休养费用2.80万元。

整改情况:县文广旅体局还在制定资金追回方案,下步尽快追回资金。

3.向下属协会转嫁培训费1.84万元。县文广旅体局举办岱山县文旅融合发展素质提升班,其中局本级1.84万元培训住宿费在岱山县旅游协会中列支。

整改情况:县文广旅体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费用支出,杜绝该类问题再次发生。

4.监管不到位,疫情补助资金0.50万元被县民宿协会主席陈某占用。

整改情况: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文广旅体局机关纪委对市场管理科负责行业协会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020年民宿复工复产剩余补助费用5000元原由陈雪波持有,现县民宿协会已将此款项退还该局。同时,规范补助资金发放形式,今年民宿贴息补助资金和等级民宿奖补资金均通过“舟山市惠企政策兑现系统”实现快速高效发放。

(四)政府采购项目后续管理不力。

1.16个政府采购项目未实施或未完成实施,其中6个项目未实施,涉及资金14万元;其中9个项目未实施,涉及资金21.60万元。

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县民宿协会退赔资金追缴。制订《县民宿协会服务采购资金追缴方案》,并于9月底对2021年采购的民宿伴手礼大赛、民宿运营分享会暨民宿晚会、全县民宿防疫及安全技能培训、全县民宿数字化培训服务等四个项目(共计拨款12万元)签订补充协议,要求今年内完成实施,目前全县民宿防疫及安全技能培训、全县民宿数字化培训服务已完成,全县民宿伴手礼大赛已启动,同民宿运营分享会暨民宿晚会一并于12月全部完成。其他未开展或实施不到位的项目涉及资金9.92万元均已全部追回。

二是完成县旅游协会退赔资金追缴。2019-2021年县旅游行业协会采购服务项目未实施6个,其中2021年12月签订的3个项目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实施,已签订补充协议最晚于年底前实施完成,涉及资金11.6万元,目前全县旅行社技能大赛、全县旅游行业防疫及安全培训已完成,全县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比武将于12月完成。对另3个未实施项目连同其他未实施到位的项目共涉及资金8.9万元进行了追缴并退回至局账户。

3.县文广旅体局与县民宿协会订立的3个采购服务项目,其中多造培训人员54人,涉及培训费7.60万元。

整改情况:制定《岱山县文旅行业协会服务购买实施细则》(岱文广旅体〔2022〕31号),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加强履约监管。

(五)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

1.县文化馆采购制度执行不严,在未收货验收情况下,支付五口POE交换机、漫步者音箱等费用1.09万元;另外,0.21万元小米水壶、0.12万元加热垫未进行实际采购。

整改情况:县文化馆已于4月28日将已支付货款的物品全部取回并清点入库,后续制定了《岱山县文化馆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流程,落实专人负责采购、入库和领取登记等工作。下一步县文广旅体局机关纪委还将不定期对局系统采购物品进行抽查,杜绝违规采购现象的发生。

2.县图书馆将2家城市书房委托2家公司运营等重大经济事项未按规定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涉及运营费用共60万元。

整改情况:分管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层层传递,加强对下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监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和决策行为,现下属单位重要经济事项均按规定提交局党组会议集体决策。

3.县图书馆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城市书房委托运营费6万元。

整改情况:县图书馆完善《岱山县图书馆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馆内部管理制度,成立合同监管小组,对合同履约阶段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进行把关监管。根据岱山县图书馆城市书房考评细则,7月中旬,组织人员对各运营外包的城市书房进行了季度监管。

4.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内控制度执行不力。一是县图书馆6项支出,未事先报请分管局领导同意,事后未经分管局领导审核签字,涉及金额12.32万元;二是县文化馆部分零星工程结算清单无经办人、工程审核人签字确认,涉及金额14.30万元;将同时段实施的同内容零星工程通过人为拆分项目支出以规避分管领导审核,涉及金额1.96万元。

整改情况:县图书馆和县文化馆内部组织开展制度学习,机关纪委对文化馆故意拆分支出行为涉及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下属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业务发票均以项目的发生数为单位,对超过1万元以上的支出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报分管领导审核。

5.县文化馆预算编制和执行不严肃。县文化馆2021年徐福游园会无预算;2019年百姓文化节超出预算21.90%,未按规定申报追加或调整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情况:县文化馆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强化预算刚性执行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需要作出调整时,做到按规定申报追加或调整。

三、其他说明事项及整改情况

(一)多次向关联企业采购物资、购买服务,涉及采购款等375.25万元。

整改情况:采用制度学习、批评教育、廉政谈话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该局本级和下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强化政采云平台的使用,促进依法采购、阳光采购,切实提高采购质量,杜绝向关联企业采购物资、购买服务的现象再次发生。

(二)县图书馆车辆费用支出未在账面列支。

整改情况:县图书馆现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制度,建立车辆使用台账,规范记录车辆出行、加油、维修等信息,于每月底公示当月车辆使用情况和车辆运行轨迹。县文广旅体局机关制定了《局机关公务出行车辆保障管理办法》,明确了用车情形、申请调派程序等,局本级未经批准不可随意借用下属事业单位公车,并进一步严明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纪律。

(三)儿童剧项目邀标存在串标行为。

整改情况:组织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研讨项目工程比选或招标过程中存在的漏洞、不规范环节,组织学习项目工程比选和招标等相关规定文件,严格落实局物资(服务、工程、租赁)采购比询价管理办法,杜绝部分项目工程比选或招标环节走过场的现象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