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207B/2022-86636 生成日期 2022-11-23
发布机构 县司法局 文号
组配分类 行政复议决定公开 主题分类
岱政复决字【2022】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1-23 15:51 浏览次数:

申请人:韩*侠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袁*军

被申请人: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人:岱山县****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韩*侠对被申请人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19日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2年9月28日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韩*侠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系对自己权利的自由处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本机关对此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本案行政复议终止。

岱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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