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207B/2022-86636 | 生成日期 | 2022-11-23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行政复议决定公开 | 主题分类 |
岱政复决字【2022】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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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2-11-23 15:51 浏览次数: | ||||
申请人:韩*侠 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袁*军 被申请人: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人:岱山县****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韩*侠对被申请人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2年6月19日作出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于2022年9月28日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本机关认为,申请人韩*侠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系对自己权利的自由处分,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本机关对此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本案行政复议终止。 岱山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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