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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207B/2022-86604 | 生成日期 | 2022-11-22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县政协港澳台侨与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岱山县行政争议调解实效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岱山县人民法院协办单位意见,并与你们面商的意见,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重要性。
新时代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的新要求就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充分聚焦诉源治理,以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落实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行政机关的依法履职能力建设,强化涉诉行政机关的责任担当,增强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复议或审判机关扎实开展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切实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
二、构筑“四位一体”行政争议化解格局,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提质增效。
(一)强化监督,通过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倒逼依法行政落地见效。充分履行行政复议内部监督职责,自2021年以来,我局以巩固个案办理成果,发挥个案办理效能为目标,持续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全面梳理近三年以来行政复议直接纠错案件8件以及行政机关败诉案件3件,利用办案结果精准查找依法行政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实地调研走访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机关4家,坚持刀刃向内,严格督导落实,倒逼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搭建平台,通过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化解,深入实质化解案结事了。我局联合岱山县人民法院创建舟山市县区首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并入驻县矛调中心,形成化解争议“一盘棋”工作格局,制定行政争议化解若干意见,明确行政争议调解范围、流程、方式等相关内容,探索实践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立以来,截至目前通过岱山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已受理行政争议案件50件,其中成功化解30件,中心化解率60%。
(三)靠前履职,通过行政复议过滤分流,实现复议为民定分止争。全面落实单一告知制度,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实现案件应收尽收,牢固树立“办案不是目的,化解矛盾才是关键”的工作理念,坚持能调则调,增设受理前调解环节,去年开始我局做到复议案件每案必调,自2021年以来,目前已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7件,运用调解、和解方式促使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10件,行政复议调撤率37.03%,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四)持续对接,通过行政诉讼断后,促进高效解纷凝心聚力。加强府院联动,深化信息共享,形成府院良性互动,同时依托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平台,推动纠纷矛盾调解端口前移,实行“司法-法院”轮流坐堂,发挥专业协作优势,不定期开展联合调研、个案研讨,统一裁判规则和法律适用标准,努力打造“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一站式争议化解格局。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县法院制作行政争议调解格式文书,规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体运行;开展复议与审判联席会议,探讨交流达成深入共建共识;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会商4次,个案研究讨论8次,合力破解法律问题。
三、实施“内培外引”聚集专业力量,大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一)拓展外部专家资源。我局深入排摸我县行政争议化解力量现状,梳理分析我县行政争议案件多发易发领域,整合各领域行政调解资源,探索组建行政争议化解专业队伍。目前已成立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同时结合人事变动和专业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调整了县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人才库,上半年,我局及时更新制发《关于调整全县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人才库成员的通知》,其中吸收业务能力强、实战经验丰富的人大代表、检察官、主要执法单位业务骨干、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等专家人才,并通过专家参与办案、专家负责主办、专家集体评估等方式,积极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特别针对疑难、复杂、重大的行政争议案件提供“专家会诊”,提出专业处理意见,制定最优化解方案,让争议从源头上得到解决。
(二)强化内部业务能力。强化落实传带帮教机制,通过培训学习、个案承办、重点指导、心得交流等“以老带新”方式缩短新进人员成长周期,积极鼓励内部人员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结合“以案促学,以学优审”,确保办案人员熟练精准掌握相关法律流程,同时倒逼办案人员在高负荷严标准的办案实践中积累法律知识、锻炼逻辑思维、强化应变反应等能力,不断提高办案技能。
四、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工作运行,确保行政争议化解落地落实。
(一)坚持制度并行。2021年4月,中共岱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关于在行政复议应诉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若干意见》,建立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陈海平为组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司法局(县行政复议局)局长为副组长,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保行政争议化解平台高效运行。同时,我局联合县法院陆续建立了“行政争议调解工作规则”、“行政争议调解流程”、“调解权利义务”等一系列制度,出台《岱山县人民法院 岱山县司法局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若干意见》。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行政争议调解机制,建立行政争议案件分层分类化解制度,推行行政争议案件各级领导“红、黄、绿”三色分类包案制度;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细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豁免容错的适用情形、认定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免除行政机关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后顾之忧,提升化解效果。
(二)发挥考核作用。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将行政争议成诉率,行政案件纠错率、败诉率,以及不参与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不支持裁判机关合理化调解和解建议、不履行生效法律决定等工作情况,纳入法治岱山(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范畴,作为衡量各行政机关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对于争议化解工作力度小、成效差、敷衍搪塞、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必要时追究领导责任,发现有违法违纪、失职渎职等问题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受追究”,确保行政争议化解显成效,切实推进行政争议化解稳步长效开展。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司法局
2022年7月18日
(联系人:宓倩垚,联系电话:0580-4475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