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有关规定,现将2022-2023年排污许可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经费预算
(一)项目名称:2022-2023年排污许可技术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名称: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三)项目内容:
1.审核内容要求
供应商需审核我县48家简化管理和11家重点管理排污单位2022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的规范性以及11家重点管理排污单位2022年第四季度至2023年第三季度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的规范性,核查问题包括是否规范填写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正常/异常情况信息、废水/废气排放浓度监测信息、监测频次合规性、实际排放情况等(审核名单见附件1、具体审核要求参照附件2)。
2.审核时限要求
2023 年 1 月31日前,供应商需完成2022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的初审工作,退回不规范填报或存在问题的年度执行报告,同时对退回填报的排污单位逐一形成问题报告报送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2023年2月15日前,供应商需完成重报排污单位的年度执行报告审核工作,全面完成2022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并向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提交《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表》。
每季度后第一个月25日之前,供应商需完成11家重点排污单位2022年第四季度至2023年第三季度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的初审工作,退回不规范填报或存在问题的季度执行报告,同时对退回填报的排污单位逐一形成问题报告报送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每季度后第一个月30日之前,供应商需完成重报排污单位的季度执行报告审核工作,全面完成2022年第四季度至2023年第三季度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工作,并向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提交《排污许可证季度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表》。
3.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参与名单内已接受企业委托填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审核工作,可再委托给第三方有资质机构进行审核,委托名单及报告需提交给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四)预算金额:陆万贰仟元整。
(五)最高限价:陆万贰仟元整。
二、 报价要求
(一)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二)报价已包含开展本招标项目的人工、交通、税费等全部费用。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需提供:
1.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 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提供信用查询记录, 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 具有从事排污许可审核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服务合同及委托单位业绩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以纸质文件的形式递交。数量为: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封装,封口粘贴密封字样的封条并在骑缝盖上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要求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
五、评标办法
(一)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截止后,由采购单位组成的评审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采购综合比选。
(二)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组成。
(三)评审程序:招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以最低价选择中标单位。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事项
响应文件装入信封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上注好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将所需材料于2022年11月29日下午5时前通过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77号413-2室),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我局将于采购会当场拆封。
联系人:虞旎
联系电话:18857086300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1:2022年排污许可证年度、2022-2023年季度执行报告重点管理企业申报名单、2022年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简化管理企业申报名单附件1.docx
附件2:排污许可证年度、季度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表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