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浙东沿海灯塔之小龟山灯塔
小龟山灯塔设立于清光绪九年(1883),初置三等旋转明灭灯,1893年试用棉花火药雾炮,因效用不佳于1895年终止,1911年设置气压雾笛,1914年安装海底电钟为实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海军长涂水警区航保科管理,1983年移交给镇海航标区岱山航标站。2001年成为无人值守灯塔,现为太阳能供电。塔身为黑色圆塔,塔高11米,灯高75米,射程18海里。该灯塔系小板门水道上的主要助航标志,对引导船舶进出长江口和上海港有着重要的助航作用,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实用价值。2013年作为“浙东沿海灯塔”之一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