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22-85889 | 生成日期 | 2022-10-18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岱政办发〔2022〕47号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上规升级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县”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我县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壮大规上工业企业总量,增强工业经济整体实力和发展后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抓大扶中育小推上市”发展战略,以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实力为目标,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心,按照“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总体思路,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系统推进原则,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发展举措,分批分类推动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增强企业内生动力,为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力争到2026年,全县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实现“翻一番”,超过130家。
二、分类推动工业企业上规升级
(一)靶向培育规下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建立规下小微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加强对规下工业企业排摸、帮扶、指导和服务,积极推动规下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实现应统尽统。实施“小升规”企业梯度培育,以实际排摸掌握的企业发展情况为依据,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2000万元的规下工业企业、超过2000万元但未纳统企业、近三年退出但有望重返规上的工业企业、新建并投产1年以上有望达产升规企业、规下高新技术企业等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实行A、B二级分类动态管理。重点将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且今年内有望达产升规企业纳入A级培育库管理;重点将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1500万元,且存在达产升规企业潜力的企业纳入B级培育库管理,各乡镇、开发区两级联合帮扶和靶向培育。(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精准服务新开工(投产)工业企业上规升级。持续加大制造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精准帮扶新开工(投产)工业企业尽快投产达产、上规纳统。对新引进的项目,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应明确项目投产升规时限,用地10亩以上、取得工业土地使用权满3年的企业必须上规工业统计库。对已签约、在建项目,要加大企业服务力度,促进其加快建设、投产升规。(责任单位:县投促中心、县发改局、县资源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分类指导限上企业转规升级。对一产、三产中工业生产活动占比较大的企业,鼓励其成立新的法人单位,纳入工业统计范围。对于生产、制造的个体工商户、为大企业(集团)配套的非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指导其转为独立法人单位。加强工业用地用途管控,全面排摸工业土地设立非工业企业情况,分类施策,向以工业为主导的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资源规划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四)预警监测规上企业“防退规”。强化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监测调度,建立规上工业企业退库预警机制,在企业用工、融资支持、产业发展空间、创新发展等方面帮助企业用好用足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努力稳定存量企业。推动“小升规”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引导其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严格核查“上规”三年内退出“规上”统计的企业。(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五)鼓励引导企业上规发展。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对用地3亩以上规下企业开展“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对企业实施差别化的用地、用能、用水、排污以及金融、财税等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对规上企业下规后连续三年规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降一档;对用地面积10亩以上的规下企业,亩均评价下降一档。建立完善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运用大数据对规下企业电力、能源、人力等资源占用或消耗与产值、税收、利润等生产效益数值进行匹配,加强行业平均水平偏离度较高企业核查,强化联动执法,依法依规要求企业如实报送数据,实现企业正常上规。(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资源规划局、县税务局,国网岱山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加大企业上规奖励和持续在规奖励。对规下存量工业企业“首升规”的,在市级奖励政策基础上,第一年再给予5万元的县级配套奖励。“小升规”企业升规后三年内未退规,且连续三年内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在B类及以上的,在市级奖励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原则上上述政策同一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二)加大“小升规”企业技改补助。支持“小升规”企业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对“小升规”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可择优在升规后连续3年给予一定奖补。(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三)加大税费政策扶持。对“小升规”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部门审批核准,依法依规享受上级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四)加大科技扶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引导新上规模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后的企业享受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支持“小升规”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和申领创新券。(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税务局)
(五)加大金融扶持。“小升规”企业3年内的贷款需求,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予以支持,担保费率按现有基准收费标准的50%计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抵质押方式和担保服务方式,加大对“小升规”及其培育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金融办)、县贷促会、人行岱山县支行)
(六)加大用地保障。新增工业用地不得建设非工业项目。保障“小升规”工业企业的用地需求。对成长性好的“小升规”工业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帮助企业做好用地指标安排,并建立报批绿色通道,保障建设用地尽快落实。(责任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
(七)加大人才支持。妥善解决“小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事宜,对“小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符合县级人才政策的企业人才子女,在入读公办幼儿园、义务段公办学校时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县委人才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
(八)加大要素保障。对“小升规”工业企业需租用厂房的予以保障,鼓励“小升规”及其培育企业入驻小微企业园,对“小升规”工业企业租用国有投资小微园区工业厂房的连续三年给予租金1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小升规”企业在升规后3年内暂缓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价格政策。(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九)加强服务指导。加强企业上规升级服务指导,有针对性地为“小升规”及培育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量管理等辅导和培训,引导企业规范化升级。加强对“小升规”及培育企业的税务指导,帮助企业充分享受税费减免红利。做好“小升规”培育企业统计入库的业务指导服务,提高入统申报时效和通过率。对“小升规”企业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加强对“小升规”企业梯度成长培育,引导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指导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企业。(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
四、加强领导和协调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工作,按年度分解下达工业企业上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强对工业企业上规工作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建立由经信、市监、统计、税务、资规、电力等部门组成的工业企业上规工作专班,围绕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常态化沟通推进机制。工业企业上规升级工作经费从县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责任单位: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资源规划局、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网岱山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加强工作考核,将净增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列为各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定期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县政府对乡镇激励奖励。加强督查督办,不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和工业企业上规升级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责任单位: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健全规下工业企业监测体系。统计部门指导各乡镇建立完善规下工业企业统计体系,实现对规下工业企业的运行监测,推动达标企业申报上规升级。建立健全统计、税务、市监、电力、资规等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发挥法人单位名录库制度作用,结合相关部门的数据,实现涉企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资源规划局、岱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国网岱山供电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本实施意见自2022年10月10日起施行,施行日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意见涉及同性质、同类型的省、市、县相关优惠政策和同一项目内容,原则上不予多头享受。本意见涉及县级补助奖励资金不超过企业三年综合贡献之和。
附件:部门职责与分工
规升级工作的日常协调、指导以及督查考核工作。建立“小升规”动态培育信息库,及时掌握综合信息,推动工业企业上规升级。落实“小升规”及其培育企业入驻小微企业园。落实“小升规”企业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负责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升规”企业的支持和费率优惠政策。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个转企及小微企业培育工作。做好宣传、政策咨询等工作,优化服务引导,及时办理培育企业的变更等有关手续,及时将新设企业共享统计、经信部门,以便进行统计登记并纳入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完善规下工业企业基础信息库。牵头加强企业合规经营的执法监管,联合税务、资规、供电等部门,对已达到规模标准不主动上规的企业,加强沟通服务。
县统计局:负责“小升规”企业入统申报培训和指导工作。随时做好新入规企业本年内应税销售额达2000万元企业的进库纳统工作,使其进入国家“企业一套表”统计工作平台进行统计申报,定期提供经审核后升规企业数量及企业详细名单。办理企业入库时,尽量简化流程,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做好当年“首升规”企业和“小升规”企业审核确认工作。
县税务局:负责提供“小升规”企业纳税申报数据信息。及时向经信部门提供培育企业月度应税主营业务收入情况,从7月份起提供不在培育库但有望达到“小升规”条件的企业实际应税主营业务收入情况,以方便及时调整培育企业名单。组建专业化团队,对资源类等重点企业,与相关部门配合,从企业的投入产出比、水电耗用情况、进销情况等方面入手,运用大数据的思维和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偷税、漏税、逃税、避税的可能。
国网岱山供电公司:负责小升规及培育企业的电力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向经信部门提供“小升规”培育企业实际月度用电量和累计用电量,及时监督培育企业的用电量和统计数据的配套增减情况,及时掌握培育企业用电及生产经营情况。
县发改局(金融办):负责做好项目准入条件的审核把关。加快推进新建项目的建设、投产跟踪监测工作;县金融办将金融机构对“小升规”企业贷款支持力度纳入全县金融考核内容。
县教育局:负责落实“小升规”工业企业引进的外地户籍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优惠保障。
县科技局:负责“小升规”工业企业和培育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和申领创新券等。
县财政局:负责政策资金统筹落实。
县人社局:负责落实“小升规”工业企业社保政策。
县委人才办:负责落实对“小升规”企业引进的外地高层次人才认定政策保障。
县资源规划局:负责工业用地用途管控,新增工业用地不得建设非工业项目,加大工业用地临时改变房屋用途的管理。做好“小升规”工业企业发展用地保障。
县投促中心:负责工业项目重点是制造业项目招引,积极引导新招引企业成立具备法人资格公司,及时向经信部门提供新引进落地工业项目清单。落实将新引进项目的投产及升规时限纳入项目合同履约内容。
人行岱山县支行:负责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升规”及培育企业信贷投入,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小升规”及培育企业的金融产品。
各乡镇、开发区:加强排摸辖区内的规下工业企业情况,积极推动辖区内规下企业的“小升规”和“首升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