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2156/2022-85774 生成日期 2022-10-17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号
组配分类 收费依据 主题分类
岱发改价格【2022】10号关于明确岱山县中心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10-17 14:28 浏览次数:

县各有关幼儿园:

你们要求调整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关于印发<舟山市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舟价发〔2013〕62 号)和《关于调整岱山县公办幼儿园保教 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岱发改价格〔2022〕8 号)文件精神,经 成本监审,并结合幼儿园等级等因素,经研究,对我县公办幼儿 园收费标准调整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保教费。各幼儿园调整后新生日托保教费标准详见附件。 衢山镇中心幼儿园 2022 学年暂缓执行,以后重新申请同意后执行。

二、幼儿园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对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保教费标准由各幼儿园根据教育成本报县价格主管 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核准。

三、幼儿园收费其他事项按《关于印发<舟山市幼儿园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舟价发〔2013〕62 号)、《关 于调整岱山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岱发改价格〔2022〕8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 2022 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幼儿园收费实行“老 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老生标准不变,并执行到毕业离园。 请各幼儿园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价格、财政 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件:岱山县各公办幼儿园日托保教费标准

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岱山县教育局 

2022 年 8 月 3 日

岱发改价格【2022】10号(中心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保教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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