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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737777121Y/2022-00351 | 生成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项目公示 | 主题分类 |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22年1月20日拟对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渣气化滤饼焚烧回收重金属灰项目和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渣气化滤饼焚烧回收重金属灰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渣气化滤饼焚烧回收重金属灰项目 | 岱山县鱼山岛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一座滤饼焚烧装置,危废处理能力为:200吨/天(分两条生产线,单条生产线能力为100吨/天,预留一条生产线位置),配套1套18.0t/h余热蒸汽锅炉及相应储运、公辅、环保设施等,用于处理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渣气化装置产生的废滤饼。 | 2022.1.19~2022.2.11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网站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废气:危废焚烧炉尾气通过“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两级湿法脱硝+SGH+SCR”处理后经75m高烟囱排放。恶臭废气收集进入危废焚烧炉,检修时恶臭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 废水:锅炉排污水、湿法脱酸废水回喷急冷塔不外排;其余废水依托浙石化现有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进入二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隔油+气浮+生化+混凝沉淀”处理工艺 固废:焚烧炉重金属灰渣、飞灰、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布袋等由基地固废中心或有资质单位处置; |
2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化工废液焚烧装置 | 岱山县鱼山岛 |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建设2套10t/h的废液焚烧炉,配套2套100t/h 余热蒸汽锅炉及相应储运、公辅、环保设施等,用于处理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40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项目各装置产生的废液。焚烧处置废液16.8万t/a。 | 2022.1.19~2022.2.11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网站公示。 | 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 | 锅炉排污水作为浙石化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不外排;其余废水依托浙石化现有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进入二期含油废水处理系统,该系统处理能力3400t/h,采用“隔油+气浮+生化+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废液焚烧炉尾气通过“急冷+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SCR”处理后100m高烟囱排放。罐区废气收集进入废液焚烧炉。焚烧炉灰渣、废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废布袋等由基地固废中心或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4476840
通讯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三楼投资项目审批部,邮编:316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