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1518/2021-76315 生成日期 2021-08-27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文号 岱教基〔2021〕36号
组配分类 县政府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教育
岱山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1-09-01 15:15 浏览次数:

全县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根据中共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 2021)38号)和《舟山市教育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和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以下简称“课后服务”)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课后服务总体要求

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课后服务,是我县“中餐+托管”的升级版,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帮助家长缓解接送学生困难的民生工程,是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重要举措,也是主动占领教育阵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实现“五育并举”的重要途径。各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履行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积极作为,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将课后服务作为培育彰显学校办学特色的重要手段,及时总结课后服务工作经验和做法,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形式,全面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教育工作新形象。

二、课后服务对象

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做到课后服务两个“全覆盖”,即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段学生中在放学后家长接送有困难、课后服务有刚性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课后服务需求。课后服务具体对象一般应按“家长申请、班级初审、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机制由学校确定。

三、课后服务内容及时间

(一)全面开设放学后托管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小学、初中全面推行校内就餐和放学后托管服务。每天安排托管服务原则上2小时以上。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正常下班时间,学校可结合实际建立弹性离校机制。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农村学校可结合实际确定托管服务结束时间。各校应创造条件尽可能满足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在校用餐。

服务内容:小学、初中放学后托管服务采取“1+X”模式,1是基本服务,学生以自主作业和自主阅读为主,教师以看护、指导完成作业,对学困生进行个别辅导与答疑等为主。小学生争取在校完成作业,初中生争取在校完成大部分作业。X是个性化拓展服务,指学校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设科普、体育、美育、劳动教育、阅读、STEM、非遗、一班一品等丰富多彩的个性化托管项目供学生自主选择参加。各学校应根据学生学习和成长需求、学(年)段特点,分类分段、因校制宜实施放学后托管服务,避免千篇一律、搞“一刀切”。

(二)因地制宜开设初中晚自习服务项目

服务时间:基于学校自主、学生自愿的前提,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提供自习服务,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迟于20:30,寄宿制初中一般应在学校作息时间晚熄灯前1小时结束。

服务内容:初中晚自习服务主要提供学生自主学习的场地和条件,同时开展对学生的自习指导,包括指导学生自主完成作业、自主复习预习、自主阅读学习,教师答疑辅导等。学校可以配套提供晚餐服务,供学生自愿选择。

(三)开展免费线上学习服务项目

县教育局充分利用区校一体化平台开设名师课堂,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开发开设网上学习资源,并向学生免费推送,供学生选择学习和自我评测。要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线上学习资源,不得影响正常休息和睡眠。

(四)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项目

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充分享受假期生活。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校内劳动实践场所、学校儿童之家等各类资源设施供学生使用。同时可以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成长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暑期作业个别辅导等服务。暑期托管服务可分期安排,托管服务时间可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同步,具体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并于每年6月中旬向社会公开。

四、课后服务基本原则

(一)自愿申报原则。学校在每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应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学生是否参加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作出选择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公开透明原则。学校应主动公开托管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满足基本原则。放学后托管服务是学校职责之外的基础性服务工作,满足对学生进行集中看管照顾等基本需求。托管服务面向特殊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其服务对象审定坚持门槛准入,统筹安排,并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等。

(四)非营利性原则。放学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合理收取费用,为学生提供基础性照管服务。

(五)支持与统筹原则。一方面要做好宣传、沟通工作,让教师在保质保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支持并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另一方面学校要根据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实际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参加课后服务,探索弹性上班、调休制,配置休息室等方式保障教师必要的休息时间。

五、课后服务保障机制

(一)组班和人员配备

课后服务一般由本校教师承担为主。放学后托管服务、初中晚自习服务可以按原行政班组班,也可以根据个性化托管课程的开设实行全校走班制。每天需确保至少有1名行政领导参与管理,原则上每班配备1名教师,管理人员视情安排。各学校可聘请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志愿者等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鼓励城乡教育共同体和城镇学校的优秀教师积极参与城乡教育共同体学校的暑期托管服务,把课后服务作为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校内课后服务的经费保障

校内托管服务必须始终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逐步建立完善岱山县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助、收取托管服务费或代收费等多种形式,确保课后服务经费筹措到位。学校场所及设施要无偿向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开放,财政资金开办的线上学习资源免费向学生提供。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应免收服务费。课后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岱山县发改(价格)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县人民政府确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备查。课后服务费可使用财政票据,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用于课后服务等开支。

(三)课后服务参与人员的取酬

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根据国办发〔2018〕80号文件精神和校内托管服务的性质、定位,文件明确,教工参与,合理取酬。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在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学生数以及当地公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也不纳入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计算比较口径。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各校要把托管服务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围,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托管服务的教职工,根据额外增加的工作量给予适当倾斜。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及有关人员取酬标准,操作细则由人力社保、财政、教育部门制定。对引进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参与人员的劳务费,学校可按购买服务协议约定整体打包支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重在落实。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学生放学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校内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事先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准入条件、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要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共同参与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学校可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选择优秀的非学科类教育培训项目进入校园,充实课后服务内容。要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教育培训机构,要及时清理出校园。

(二)制定方案,完善机制。各学校要广泛征求学生、教师、家长等群体的意见,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制定“一校一策”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学校于每年开学前将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报县教育局备案。在学期正式开学一周内,各小学、初中均要全面开设课后服务项目,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确保足额满足学生的课后服务需求。

(三)落实责任,保障安全。切实完善学校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把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工作延伸至课后服务期间,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工作人员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防疫等各类应急预案措施。切实做到课后服务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要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附加无过失责任保险等,学生平安保险的保障范围应覆盖学生全部在校时间。学校与家长或其监护人应签订课后服务安全协议。

(四)加强监管,强化考核。学校课后服务项目、服务对象范围、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引进非学科类教育培训机构等事项要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学校利用课后服务名义组织学生集体补课、讲授新课,严禁学校违规收费,对学校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依规查处公办学校教师的校外有偿补课行为,对查实的违规教师要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和解除聘任关系。将落实课后服务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作为督查督办、内部审计、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凝聚共识。各学校要在秋季开学前,通过多种形式,向全体教师、学生、家长广泛深入宣传“双减”政策和开展课后服务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课后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全社会更好地理解支持课后服务。



岱山县教育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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