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信息来源: 县审计局 发布日期: 2021- 08- 29 08: 40 浏览次数:

(2021年8月2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岱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19日至4月20日,对岱山县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0年岱山县本级111家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收入总计19187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1912.14万元(包括公共财政预算115560.45万元,上级财政预算拨款4685.5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安排的拨款1666.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403.81万元,财政专户资金收入2358.4万元,事业收入29943.43万元,其他收入5270.35万元,上年结余结转27985.86万元(其中专项结余21945.08万元,基本结余6040.78万元)。

县本级111家部门预算单位2020年度年初预算安排191873.99万元(包含2019年末部门预算结余结转14218.51万元),追加109517.95万元。本年决算支出298683.37万元,财政收回16927.08万元,本年结余0万元。部门预算执行率94.6%。

(二)本次审计抽查了岱山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岱山县融媒体中心(以下简称县融媒体中心)、岱山县委党校(以下简称县委党校)、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岱山综合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自贸区服务中心)、岱山县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处(以下简称县市政园林绿化处)、岱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县环卫处)、岱山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岱山县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建筑业服务中心)、岱山县高亭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县高亭卫生院)、岱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县疾控中心)、岱山县卫生监督所(以下简称县卫监所)、岱山县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妇保中心)、岱山县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县红十字会)等十三家单位的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十三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基本情况如下:

表1:2020年十三家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基本情况表

单位

上年结余结转

年初预算安排

预算指标增减

决算支出

财政收回

结余

县民政局

723.46

1908.10

3839.86

5690.50

57.46

0.00

县融媒体中心

83.28

3817.76

179.10

3965.56

101.77

12.81

县委党校

168.57

414.28

0.00

521.70

61.15

0.00

自贸区服务中心

14.51

264.43

-24.35

248.99

5.60

0.00

县绿化管理处

201.63

192.43

2422.07

2459.50

272.50

84.13

县环卫处

187.52

3012.00

1788.97

4534.04

404.85

0.00

县城建管理中心

872.16

275.37

16535.50

5932.79

11750.24

0.00

县建筑业服务中心

94.12

260.55

0.00

281.36

73.31

0.00

县高亭卫生院

220.51

1230.67

740.29

2049.55

141.92

0.00

县疾控中心

169.17

1131.94

614.27

1770.84

106.07

38.47

县卫监所

18.18

431.33

48.87

474.80

1.43

22.15

县妇保中心

72.93

819.08

208.45

1003.83

85.34

11.29

县红十字会

5.41

54.66

3.14

60.27

2.68

0.26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20年度,各预算部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按照“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全面绩效”的改革目标,全面推动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落地实施。着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县财政部门实行预算资金全覆盖、单位项目全覆盖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出台《岱山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考评结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全县应公开预算的105家预算单位全部向社会公开预算信息,公开率达100%;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三公”经费,2020年进核算中心单位三公经费支出52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但审计中也发现了部分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预算支出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部分单位部门预算安排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2020年度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县卫监所、县环卫处、县高亭卫生院、县市政园林绿化处、县疾控中心等6家单位部门预算安排未经集体研究讨论。

整改情况: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边审边改,已将2021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纳入集体研究讨论,其余5家单位已在2022年度的部门预算纳入集体决策讨论。

(二)部分预算编制不合理。

1.部分采购预算编制不科学,未结合实际需求。

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2020年初预算安排政府采购经费24.39万元,实际政府采购经费支出1.98万元,预算执行率8.12%。县市政园林绿化处2020年初预算安排政府采购经费51.59万元,实际政府采购经费支出26.78万元,预算执行率54.89%。其中采购设备陆虎移动泵车预算安排采购金额2辆共50万元,实际采购2辆共26.78万元,预算执行率53.56%。

2.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2020年,县环卫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预算收入100万元,支出58.21万元,预算执行率58.21%。2020年,县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处长河生化设备运营费用预算收入15万元,支出7.17万元,预算执行率47.8%;景观亮化   费用预算收入10万元,支出0.5万元,预算执行率5%;路灯费用等预算收入550万元,支出366.44万元,预算执行率66.63%。

3.部门预算编制存在随意性。

县融媒体中心2019年维修费决算13.9万元,2020年预算安排18万元,决算3.16万元,执行率17.56%;2019年劳务费决算71.6万元,2020年预算安排19.5万元,决算92.36万元,超预算执行373.64%。

整改情况: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县市政园林绿化管理处、县环卫处、县融媒体中心于2021年12月已对2022年度部门预算细化安排和上会讨论,后续整改进一步加强2022年预算执行。长河生化设备运营结余款7.83万元已于2021年度5月之前全部支付结算完毕;路灯费用等结余183.56万元,已于2021年度8月全部支付结算完毕。

(三)预算支出管理不规范。

1.县环卫处拆分报销费用规避执行内控制度。

(1)2020年1月2日使用部门报批铲车修理0.5万元,报批购买配件0.99万元和0.75万元,上述三笔为同一维修事项。

(2)2020年7月27日支付岱山县禾兴超市垃圾袋等费用2.34万元,均为2020年7月14日报批,但拆分为0.88万元、0.88万元、0.58万元三次报批,产品均为7月14日入库。

整改情况:县环卫处组织采购、财务、办公室等相关人员加强审批内控等制度学习,进一步加强内部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审批权限。

2.专项经费未能专款专用。

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在专项经费中列支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福利费等19.18万,其中在市政维修专项经费中列支编制外后勤人员工资0.48万元;在滨港路路面维修专项经费中列支编外后勤人员工资、慰问款等资金1.76万元;在2019年环境整治工程专项经费中列支编外后勤人员工资、年终奖、福利费、水费等16.94万元。

整改情况:专项经费严格按照专项资金规定用途进行列支,向上级财政部门争取资金列支临聘人员经费。

(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

1.投标文件不齐全,不符合程序正当性。

2019年,县融媒体中心委托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中央厨房”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2019年8月14日,中标单位宁波江北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向县融媒体中心提交“中央厨房”平台项目投标函和响应文件。该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负责本次项目的专业人员情况表”,无法判定该响应方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数量、工作经验、能力是否符合项目要求。

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019年8月,县融媒体中心与宁波江北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签订“中央厨房”平台项目采购合同,合同金额200万元。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65%,剩余价款待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2019年11月,县融媒体中心支付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中央厨房”平台项目工程款60万元;2020年12月9日县融媒体中心支付“中央厨房”平台项目工程款59万元,而此时项目尚未完成验收。

整改情况:进一步做好招投标信息公开和文件编制,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督查时对县融媒体中心进行整改回头看,期间未再发生招投标行为。

(五)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3.2万元房屋租金未及时收取。

2018年8月1日,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将岱山县高亭镇沿港中路451号滨海嘉苑出租给岱山县高亭镇渔港网吧,租赁期限为2018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年租金3.2万元,按合同约定2020年租金于2020年8月1日前付清, 截至2021年3月31日尚未收取。

整改情况:县城镇建设管理中心于2021年4月13日收取2020年租金3.2万元。

2.县高亭卫生院资产登记管理不完善。

(1)抽查县高亭卫生院B超心电图室、化验室、口腔科三个科室登记在用的医疗设备实际情况发现:便携式超声诊断设备、牙种植机、整体反射手术无影灯、牙科综合治疗机等7台医疗设备原值70.38万元,借给县第一人民医院使用未登记;12台设备登记存放地与实际存放地不一致,其中6台设备未能提供准确存放地。(2)大量年限到期或使用期内已损坏资产设备未报损处理,分散在银舟公寓车库、原南峰医院仓库、浪激咀仓库、原卫生院会议室等多个地方堆积。根据高亭镇中心卫生院整理情况,有已超使用年限资产111件,资产原值合计132.94万元。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调拨登记制度,7台医疗设备已补充调拨单,12台设备登记存放已清点对齐及报损处理,111件超使用年限资产已公开拍卖。

(六)个别单位公车改革管理执行不严。

岱山县残疾人联合会未严格实行一卡一用,2车混用加油卡。柴油汽车使用中国石化加油IC卡号出现4次加油为汽油的情况,用于其他公务车加油。

整改情况:建立完善油卡消费情况登记工作,加强驾驶员廉政教育,就混用问题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对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