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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科技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涉外修造船企业防疫工作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卫生健康局协办单位意见,并与你们面商的意见,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实施部门联合审单,强化落实船企审单制度
一是规范审单流程。涉外船舶修造订单审核首先由乡镇进行初审,乡镇审核通过后上报县国际航行船舶修理审单领导小组,由县经信局、县卫健局、县交通运输局、岱山海事处四部门联合审单,四部门均审核通过后,经由县行业分管领导和县防疫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上报市国际航行船舶修理审单领导小组等待审核。
二是明确审单内容。审单坚持“四不接一审核”原则,即船企不承接单船修理额少于 50 万元人民币的订单,不接或慎接来自重点疫区国家和地区的订单,不接以船员换班为主的订单,不接有生活舱维修等可能发生密切接触作业的订单。同时根据国外疫情的变化动态及省市工作指令作及时调整。
三是强化处罚机制。从严落实“船企审单熔断机制”,对被市县通报的船企工人未戴口罩、船员私自下船以及其他防控措施未到位的情况,进行相对于的熔断机制,并督促企业落实罚款及熔断机制。从重落实“扣分制度”,国际航行船舶在厂维修期间,对因失于管控出现国际船员私自下船、因点位管理不严导致出现外轮代理供应等人员非正常上船、未按要求对上下船人员进行全程全员登记等情况作出相应的扣分,并根据60天周期内累计扣分情况对企业进行约谈或停产处理。建立疫情期间国际航行船舶代理企业信用惩戒机制,对于未落实代理企业主体责任的单位予以信用惩戒,该机制建立后,舟山京泰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因不按规定申报信息导致代理船舶发生舆情,经县防控办同意,对于予以扣分惩戒。
二、建立以电子围栏为主的“人防+技防”海上监管体系
一是对外轮船舶修理码头、停靠点设立电子围栏,加强对船舶修理码头的监管,对于确定为染疫的国际航行船舶进行点对点监控,防止无关人员与之接触,截至目前已点对点监控7艘。
二是对船舶企业人员出入的各点位均安装电子监控,加强电子巡查,目前岱山涉外船舶修理企业监控设置率100%。
三是建立区域聚力联防机制,由经信、交通、卫健和乡镇组成岱山县工业企业防境外输入防控3个驻点工作专项组,有效落实对驻点企业的全流程监督指导。从人员分类、工作环节、生活环境等三方面对外籍船舶修理全过程的管控措施进行落实,审查企业修船计划,同时督促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四是切实强化海上疫情防控工作。严把海上输入关口,严格落实“三不”原则、“四不接一审核”原则和“先检后修、先检后换”的要求,切实强化船舶作业全程管控,加强抵港修理、装卸外轮船员换班工作,做好人员核酸检测、接进、隔离等工作。截至6月底,共审核船舶440艘,其中友联船厂143艘、岱山金海125艘、岱山华丰126艘、原野船厂47艘。开展抵港修理国际航行船舶和远洋渔船在船船员核酸检测工作,规范有序组织开展船员换班,累计检测修理船舶船员8523人次(412艘);共完成换班船员3835人,其中上船2123人,下船1712人。
五是积极开展核酸定期检测工作。对港口、船企企业按照要求进行7天(直接暴露人员)、28天(间接暴露人员)的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安全。其中,开放港口码头4家,累计开展人员核酸检测2771人次,环境样品核酸检测768份;国际航行船舶修造企业4家,累计开展人员核酸检测27936人次,环境样品核酸检测7196份。
六是落实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全覆盖。目前我县按照安全规范的原则指定了8个接种点(6个乡镇卫生院、1个临时接种点(县体育馆),1个鱼山临时接种点,共设置25个接种单元(接种150-200人次/日),目前我县日接能力可达4000-4500人次。截至6月底,我县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26671人。其中,开放港口码头4家累计接种500人,码头一线人员接种率达100%;国际船舶修造企业4家现有职工4640人,累计接种5657人(数据包含船企流动人员),接种率均在90%以上。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