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教育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复函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 07- 12 16: 46 浏览次数:

陈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停止中小学教师用微信或钉钉布置或提交作业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与您面商的意见,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批改作业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应有之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做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明确规定,教师对工作要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针对您所提出的中小学教师用手机微信或钉钉对学生及家长布置和提交作业,县教育局也已作出了明确规定。

2019年以来,县教育局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稿)》《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岱山县教育局等十部门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中小学作业管理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1.明确作业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是学校作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及时了解学生的作业情况,定期召开家长和学生座谈会,听取全校各年级的作业情况,形成报告反馈给全体教师,定期开展有关作业情况的问卷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教师是学生作业批改的第一责任人,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教师可以寻求家长帮助学生养好良好的作业习惯,但严禁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帮助检查纠正学生的作业错误。教师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所有布置的作业都需批改,杜绝出现不批改或张贴答案让学生自己对答案的批改方式。

2.严控作业总量。根据课标要求,家庭作业时长把握以班内中等程度学生为参照。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认真做好作业总量“加减法”,适当减少文化类书面作业,增加体美劳等实践类活动,落实平均每天校外体育活动1小时,每天劳动作业基于各学段学生年龄要求10-30分钟。

3.严格手机等电子产品管理。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擅自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中小学校(幼儿园)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学生作业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教师不得使用手机APP、QQ、微信、钉钉等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下一步,县教育局将落实落小落地手机、作业、睡眠、体质健康、课外读物等五项管理文件,进一步强化师德建设,完善管理,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强调教师不得通过手机微信和钉钉等方式布置作业,不得将批改作业的任务交给家长。避免出现“学校减负、社会增负,教师减负、家长增负”现象。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