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9217470125526/2021-72893 | 生成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一、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市场开发建设的方针、
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市场发展规划,受委托研究起草有关市场开发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全县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的宏观管理,督促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参与市场体系的培育、发展和各类市场规划建设的论证工作。受政府委托,负责全县举办各市场的调研指导工作。
3、负责全县市场开发建设和经营的宣传、教育工作。指
导全县市场依法经营的管理。
4、负责所属各市场资产的管理和运作,确保国有资产保
值增值。
5、负责所属市场的招商、引资和摊位招标安排,通过招
标、拍卖等方式向经营者提供经营场地和设施,并合理收取市场摊位费和设施租赁费。
6、负责所属市场的开发、建设、改造和维修,及时调整、
健全、完善服务项目和设施,为经营者、消费者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7、负责所属市场的物业使用、经营和日常管理,建立健
全卫生、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确保市场安全稳定运作。
8、加强对所属各市场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教育和政策宣
传,引导广大经营者诚实经营、依法经营。协助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对市场的监督管理,配合政府实施“菜篮子”工程,引导农贸市场经营户引缺泄余,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预算1个,主要是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和0个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本单位内设机构:1、办公室;2、综合管理科;3、市场管理科;4、财务科;5、市场管理所。
二、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1167.85万元。2021年收入预算116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7万元,专户资金833.0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67.78万元;2021年支出总预算116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6万元。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
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167.8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27.46万元,减少9.84%,主要根据工作实际,减少了2021年财政追加的部分项目资金。其中:上年结转267.78万元,占22.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万元,占5.74%;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拨款收入833.07万元,占71.33%;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
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167.8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1295.31万元减少127.46万元,减少9.84%,主要是根据工作实际,减少了2021年财政追加的部分项目资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7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57万元,占64.82%;日常公用支出181万元,占15.5%;项目支出229.85万元,占19.6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45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万元,与2020年执行数持平。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39万元,占75.21%;卫生健康支出(类)4.16万元,占6.21%;住房保障支出(类)12.45万元,占18.5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50.3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8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16万元,主要用于经费补助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4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2.财政专户资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专户资金预算当年拨款833.0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3.07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临时聘用工资有所增加,日常运行经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有所增加。
3. 财政专户资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833.07万元,占100%。
4、财政专户资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财政专户资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833.0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604.4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公用经费22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部分经费由一般公共预算差额拨款补助,2021年安排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1.8万元,与上年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按要求参加安排的出国参团任务,以及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并经县外事侨务办审批的因公出国(境)任务所需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各项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及下属0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综合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特种用车0辆。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岱山县市场管理服务中心5个项目申报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