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我县水利工程建设,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68号),现将岱山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自2021年1月11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岱山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粟建勋, 联系电话:0580-7332656)
附件:岱山县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