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098C/2020-70857 | 生成日期 | 2020-09-30 |
发布机构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单位文件 | 主题分类 |
关于公布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说明 | ||||
| ||||
根据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照国办发布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岱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认定事项公开属性,确定公开事项目录。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本特点 1、公开事项梳理方面。 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均已列入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2、目录编制方面。 已确保公开事项的类别、名称、依据、五公开过程、内容要求、公开时限、方式、渠道、咨询及举报电话等要素齐全、准确。 3、日常管理方面。 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主动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审核人员和审核制度,将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调整事项。 二、标准目录以统一样式进行编制 所列事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事项、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事项、行政权力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的顺序排列。目录中的事项确为本部门履行的职责,且事项名称没有重复。 三、标准目录以本部门为单位进行编制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涉及本单位的事项均已列入,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以浙江政务服务网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事项为准,列出具体的事项名称、依据等要素。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十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