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教育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复函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0- 07- 09 16: 50 浏览次数:

余浩程(等8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协办单位意见,并与你们面商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县校外培训市场现状

目前,我县经教育局许可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共有5家,其中在市场监管局注册登记的2家,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的3家,经营范围均为文化课教育培训。这5家培训机构,除了学乐教育培训有一定规模,现有持证教师10人,每学期培训200人次以上外,剩下的4家培训机构执证教师都在3人以下,开设的培训班也只有1-2个班,特别是衢山镇的瑞欣教育培训学校目前仍仅在暑期开设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生人数很少。

此外,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的办学现象。有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教育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未包含文化教育类培训,却在以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名义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我县此类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大概有五六家,存在安全隐患多、教师持证率低、管理缺失等现象。

二、校外培训市场监管情况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负担,我县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全面加强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部门联动,确保组织有力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明确主体责任,落实长效监管。”我县高度重视校外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逐年规范,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1.明确监管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及《岱山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岱山县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岱未保办〔2015〕4号)的有关内容和要求,明确各相关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责。县教育局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改进和提升民办教育机构管理服务水平。县民政局做好民办非营利的校外培训机构的依法审批登记,严把准入审批关、严格落实年检年报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的“黑红名单”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加强对我县社会艺术考级市场的监管,掌握考级市场动态,规范考级备案,并在考级活动当天,实地对考级过程进行监管,对艺术考级机构资质、承办单位资质、相关备案手续等方面进行检查。县应急管理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督促落实属地派出所、乡镇的消防监管责任,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督促并消除火灾隐患,对发现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活动、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等方面的监管工作。

2.强化组织保障。我县于2018年10月成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由教育、公安、市场监督、民政、人力社保、综合执法等部门及各乡镇分管领导组成,其中教育部门为牵头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管理。

(二)强化督导、严格治理,规范办学行为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完善质量评估,加强有效监管。”我县从常态化年检、专项督查治理以及宣传引导等方面予以重点落实。

1.严格落实年检制度。每年对经批准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实施年检。从民办教育机构的学校管理、办学条件、教育教学管理、财务管理、招生工作、安全卫生管理等方面情况对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工作,对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限期整改,“不合格”的,由县教育局做出停止招生或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决定。同时,不断完善社会组织的“黑红名单”信用体系建设,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对列入黑、红名单的培训机构采取分类管理,督促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发展。

2.部门联合实施专项治理。2018年5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岱山县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完成县域内全面排查摸底并进行了集中整治。现场检查时严格做到“三看、四查、二签字”,即看公示、看店招、看现场,查教师资格证、查经营范围、查安全记录、查宣传广告,机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切实有效地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对无证无照的9家机构已由县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责令其关停,对无证有照的有意愿开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要求其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整治中没有发现由教育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没有发现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以及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的情况;没有发现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课。

3.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0年,县教育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将全县经批准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列为抽查对象,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情况;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行为;学科类专任教师未持有教师资格证开展学科培训行为;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上课行为;违规收费行为;未按要求实施信息公开;违规获取、泄露家长、学生个人信息行为;未按规定落实预防近视措施等10项列入抽查事项与内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及时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动态记录执法信息,检查情况同步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对严重违法违规办学的机构纳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即时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4.宣传引导促教育机构良性发展。通过审批、年检、督查以及疫情防控复工复课等契机向教育培训机构宣传《浙江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教规〔2020〕7号),正确引导其明确校外培训机构的目的和任务,从思想上纠正因利益驱动引起的偏差。同时,通过中小学校的家长大学堂、家访活动等路径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提高参训学生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前往教学培训正规、手续完善的教育机构,并积极向县教育局举报教育培训机构的违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岱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岱山教育网、《今日岱山》等媒体,及时发布我县对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管理信息,以及办学水平评估和年检;通过要求各培训机构上报课程安排并在县教育局网站对外公示等方式,对培训课程有无“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现象接受社会的监督,共同构建良性发展的教育培训市场秩序,形成持续健康发展势头。

(三)品牌引入、校内托管,形成健康发展势头

针对您提出的“建立品牌导向,引领健康发展。”我县从加大对优质教育培训机构的引进、规范校内托管服务入手,不断引导家长转变观念,注重孩子素质教育。

1.加大对优质教育培训机构的引进力度。2018年以来,完成县教育局、招商局、国土局、地税及编委办政策上的对接,对民办学校税收、土地供应及教师待遇上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县教育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出台相关民办学校的资金管理与使用的办法。在原有的岱山县瑞欣教育培训学校、岱山县意林教育培训学校的基础上又引进了岱山县学乐培训学校、岱山县米多可教育培训学校和岱山县海格教育培训学校经营范围为文化课教育培训,为岱山学子选择校外培训提供了更多的选择。2020年,县教育局积极推进与北大金秋集团合作办学事宜;同时,外出赴嘉兴、宁波、上海等地商谈招商引资及合作办学相关事宜,力争在引入优质教育培训机构、优秀培训人才上有新的突破,引进一家以上优质民办教育机构。

2.强化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引导。通过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共同推进,切实引领校外培训机构可持续发展。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确保培训机构正确办学方向。县民政局为3家培训学校配备了党建指导员;拟出台岱山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化办学;畅通信息查询渠道、定期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公布投诉电话,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3.规范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遵循“属地为主、学校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我县制定出台了《岱山县教育局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2018学年第一学期以高亭城区3所小学为试点在小学低年级尝试开展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201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在全县小学全面实施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6309名小学生中共有1266名学生参加托管服务,占比达到了20.07%。托管学校均能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在托管前期宣传、托管组织管理、托管对象确定、托管时间把握、托管内容安排、托管安全教育、托管收费控制等方面均能坚持原则,做到家喻户晓、规范落实,并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做到应托尽托。校内托管服务,以组织学生在校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为主,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下班时间止,切实帮助解决部分家长放学后接送难题。同时,通过电视台及其他新媒体,把托管服务工作及时向社会和家长反馈,以公开监督,提高管理效益。至今未接到针对托管服务方面的家长投诉意见。目前,因疫情影响,2020年我县的校内托管工作暂缓实施。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教育局

2020年7月7日


(联系人:王义波,联系电话:1386721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