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2020- )
建设单位: 长涂镇人民政府(章)
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单位:岱山县长涂镇招投标中心(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0年 6月 15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岱山县长涂镇西鹤涂海塘标化工程 |
2 | 建设规模 | 招标控制价481439元;下浮区间4%—6% |
3 | 建设地点 | 长涂镇倭井潭村西鹤涂 |
4 | 资金来源 | 长涂镇人民政府 |
5 | 质量要求 | 合格 |
6 | 工期要求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7 | 现场踏勘 | 各投标单位自行安排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
8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 地址:岱山县长涂镇招投标中心 递交单位:岱山县长涂镇招投标中心 |
9 | 开标 | 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地址:岱山县长涂镇 |
10 | 工程量计算 | 提供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 |
11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详见评标办法 |
12 | 履约保证金 | / |
13 | 招标文件购买金额 | 200元/本(不退) |
14 | 投标人及要求委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第二节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名称(全称):岱山县长涂镇西鹤涂海塘标化工程
1.2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岱山县长涂镇
1.3项目概况:工程内容主要为塘体修复及制度牌安装、水闸保养、管理房提升、休闲设施配套等工程。
1.4工程结算:因设计图纸问题,工程量清单列举工程量同实际工程项目或数量有变动,工程量按实际结算,单价参考控制价下浮后结算工程款。新增加项目按现建筑施工定额分别列项计算,下浮后结算工程款。
1.5项目负责人(负有法律和民事责任人):蒋燕清
2、工程现场条件:各投标单位自行组织查看。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00 %;目前存入银行:全额万元。
4、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4.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5、分包:不允许分包。
6、投标费用
6.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投标资格
1、投标资格等级详见招标公告
2、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的潜在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时,全部获得投标资格;少于3家时,招标人应当重新发布信息,重新组织招标。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须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7.2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受其委托的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应加盖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章。招标控制价及下浮区间经由招投标中心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审查核准,下浮区间包括暂估价。
7.5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向所有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的相关规定。
7.6除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量计算误差外,投标人如发现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存在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清单描述不明确、控制价套用定额错误、控制价所采用的主要材料价格明显背离市场实际、控制价计算的措施费用不符合工程实际、控制价所使用的费率错误等不符合工程计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内容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及时纠正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内的错误,并调整招标控制价,如控制价调整幅度超过总造价1%及以上时,招标人应将调整后的控制价重新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准。调整修改需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在开标截止日前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间,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7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在获得招标人答复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投诉的,视作认可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中除清单工程量外的全部内容,招标控制价及其组成内容即视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开 标
8、开 标
8.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以北京时间为标准时间。
8.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本公司社保在册人员到场并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投标函;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未准时出席或携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8.3开标程序:
(1)招标人应在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按时组织开标。
(2)开标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主持人讲话:介绍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标书的投标人名称;阐明按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规定的程序择优选择中标单位;公布招标人在开标现场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办法;公布此次开标的投诉受理单位。
(3)由招标人当众核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标人代表的核验并当场签字确认。核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时,如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必须到场人员缺席或其随身携带的资料原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4)由招标人宣布上述核验结果,确认有效投标单位名单。
(5)招标人宣布招标控制价及下浮率区间、下浮率间隔等的相关内容。
(6)开标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和本规定未涉及的意外情况时,招标人可要求评标委员会讨论处理办法,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进行公正的处理时,招标人应暂停开标。
8.4招标代理单位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评 标
9、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9.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9.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
9.3在下浮率间隔(4%、5 %、6%)中由招标人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并现场签字确认。
9.4确定摇号顺序。根据有投标报名先后顺序,确定摇号顺序。
9.5摇取投标号码。在监管部门监督下,由操作人员向摇号机内放入大于或同等投标单位数量的号码。由投标人在摇号机内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单位,抽取号码在签到表上记录。
9.6抽取中标号码。将代表投标单位的号码放入摇号机内,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1个号码并现场签字确认,第一个抽中的投标单位号码即为中标。
9.7计算中标价格。招标控制价格与摇取的下浮率进行计算则为中标价格。
(五)其它说明
1、对中标候选单位公示3天,3天期满后,发放中标通知书,并一星期内签订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