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办理公租房保障业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0- 04- 08 09: 13 浏览次数:

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做好疫情期间公租房保障申报工作,现就恢复社区窗口受理公租房保障业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20 年 4 月 8 日起,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公租房申请可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二、现场业务申请受理过程中,请做好疫情安全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0580-4482383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