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143D/2020-69805 | 生成日期 | 2020-10-27 |
发布机构 | 县民政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单位文件 | 主题分类 |
关于发放2020年9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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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民政局 岱山县财政局 岱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发放2020年9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七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31号)、《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关于2020年9月份浙江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的报告》(浙调字〔2020〕68号)文件精神,决定发放2020年9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放范围 本次价格补贴发放对象为我县2020年9月份在册的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具有多重身份的补贴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一种身份享受价格补贴。 二、 发放标准 发放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农村“三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每人发放50元,城乡低保边缘对象每人发放25元。计算公式为SCPI月度同比涨幅×2×810,其中2020年9月同比涨幅3.1%。 三、资金发放 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三老”人员、孤儿及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困境儿童、城乡低保边缘对象的价格补贴由县民政局直接汇入以上对象的个人账户及集中供养敬老院账户,重点优抚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直接汇入以上对象的个人账户。 请各乡镇遵照执行,并及时通知各类发放对象。 岱山县民政局 岱山县财政局 岱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0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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