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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735249093L/2019-58368 | 生成日期 | 2019-09-04 |
发布机构 | 县发改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朱华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岱山工业企业加快推广天然气锅炉应用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政府工作的关心、操心和支持。收到本提案后,我局积极及时联系了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等部门,充分了解提案建议所涉问题有关情况,认真研究分析我县加快推广天然气锅炉应用工作的现实意义与可行性问题。
现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协办单位及与您面商的意见,就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全县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推进工作情况
2015—2017年期间,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五炉”验收办法》等文件,成立了岱山县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岱山县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7年)》(岱党政办发〔2014〕227号)、《岱山县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岱党政办发〔2015〕74号)等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等政策,上下联动,协调配合,持续有效地推进10蒸吨/小时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和验收工作。全县列入2015-2017年省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计划的燃煤锅炉共83台(合计规模115蒸吨)。截至2018年7月底,实际完成锅炉淘汰改造共83台,完成省、市确定的淘改目标任务数的100%,其中:2014年度完成8台;2015年完成52台;2016年完成21台;2017年完成2台。
以上列入淘汰改造计划的燃煤锅炉的具体淘改方式为:约占30%比例的燃煤锅炉以直接报废拆除(注销)方式淘汰外;约65%的燃煤锅炉以原锅炉直接技术化改造成生物质锅炉的方式完成淘改;另外,少部分企业对原燃煤锅炉进行报废拆除后,代以新购天然气锅炉、油或电锅炉等方式予以淘改。当时,岱山开发区LNG天然气项目尚在建设之中,我县根据省、市有关锅炉淘改政策有关精神,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原则,有关锅炉所属企业经对淘改方式权衡利弊,加上从众观望等诸方面因素,多数企业选择了淘改成本相对较低的煤改生物质的淘改方式。
二、支持天然气锅炉应用的前期工作及成效
诚如朱委员建议所言,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在我国各地已得到广泛的认同和应用,天然气具有安全、环保、燃烧效率高、方便等优势,而且燃烧充分,尾气不含有害气体,能减少近100%的二氧化硫和粉尘排放量,减少近6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近70%氮氧化合物排放,可有效降低城市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而岱山作为打造自贸区、海岛花园城的城市,更应大力推动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而采用天然气替代煤、油等能源正是重要手段之一。
为确保我县打赢蓝天保卫战,完成节能降耗指标控制目标任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区建设的推进和能源基础设施的完善。2014年,岱山LNG气化站建设项目落户我县开发区。该项目由岱山中裕燃气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LNG气化站(含加气站)1座及输运管道、生产生活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该项目自2014年底开建,至2017年5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试生产。截至今年6月底,中裕燃气公司已与我县16家企业签订了用气协议,已向开发区、东沙镇、岱西镇域内的13家企业提供日常生产性用气。该项目的建成与投运,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县能源利用结构,有利于推进经济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有利于岱山本岛内企业对用能方式的选择
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我县坚持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减排降耗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海岛县情及高污染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实际,组织发改、经信、环保、市监等县属部门、乡镇及有关企业单位加强低碳、循环、绿色发展宣传,已取得一定的成效。目前,我县金海智造、舟富食品、海山密封、炯炜海洋生物等15家企业完成了天然气锅炉改造,常石集团、岱美汽配、惠生海工和友联修造船公司等4家企业正在着手进行天然气锅炉改造。
三、进一步加强助力煤改气的有关措施
一是强化用能节能执法监察。随着我省蓝天保卫行动计划的全面深入推进,去年来,我县在发改等部门牵头组织下,利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平台,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审查力度,加强对使用燃煤锅炉和生物质锅炉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执法监管,加强巡查频次,在确保企业大气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和已改造锅炉违规使用燃煤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倒逼企业加快用能方式调整。2018年,县环保局对金妙水产、大众胶带等6家违规使用燃煤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今年上半年,对四达建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二是出台促进天然气锅炉应用的相关支持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2019年5月,县发改局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规定,在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方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调整岱山本岛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岱发改价格〔2019〕3号),该通知明确了对居民生活用气和非居民生活用气的价格进行合理化调整,其中对非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确定为:公益性服务场所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每立方米3.85元执行;工商业等非居民生活用气的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5.30元,供气企业可视实际情况自行下浮。以上调整的气价自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此前,我县工商业用户与供气企业已根据政府有关气价调整精神,按照市场调节原则,采用一气一价的办法,在低于以上指导价格的基础上,执行协商制的阶梯气价。我们认为,用气具体价格需在政府总体调控下,充分尊重用气单位与供气单位的实际情况,不能一味以政府调控手段下压气价,也不能容忍供气单位违规擅自提价。降低门槛,支持企业锅炉实施煤改气技术改造。2018年8月,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高质量发展工业经济的若干意见》(岱政发[2018]42号)文件,对企业实施节能技改的,单个项目投资补助条件从“总投资100万元以上”调整为“20万元以上”,补助标准从总投资的10%提高到15%,为此确保了我县绝大多数的锅炉节能改造项目能得到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并增加了专项资金的补助力度。此外,我县在2017年底完成10蒸吨/小时的高污染燃煤锅炉的淘汰改造基础上,根据《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通知》(舟政办发〔2019〕63号 )等文件要求,我县已将县内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列入2019-2020年淘汰计划中,目前正在前期调研与对接相关单位基础上,着手起草相关奖补政策制度,该政策制度将在县政府同意下,计划于本月底前出台。
关于你在提案中提出的“对使用天然气锅炉的企业采取鼓励的经济措施,使得成本控制在3元每立方米,若有超出部分由政府补助,具体补助形式可再议,补助时间一般为3至5年”的建议,目前市、县尚无相关政策出台,我县的总体要求是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可由企业和燃气公司平等协商具体气价,以后随着全县经济总量增长和财力允许条件下,争取在出台新政时增加相关规定。
另外,建议中提出“关于引入多家天然气供应单位和竞价机制,降低工业企业使用成本”的建议,县政府本已在考虑之中。根据市、县有关产业布局规划,目前我县已明确在衢山南部区域布点300万吨/年LNG接收站项目,该项目现正在加紧招商洽谈之中,计划在今年年底前落户。此外,市、县已明确舟山新奥能源公司的LNG项目配套管网将穿越我县秀山岛境内,该企业已明确在秀山岛合适区域建设1个预留给岱山的LNG接收站,目前该管网选址路径等正在开展有关前期工作,计划将在近期开工建设。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节能宣传力度。 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利用电台、报纸等专题报道节能减排的先进典型,总结污染减排的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月以及世界环境日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倡导生态文明理念,逐步形成节能降耗、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二是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应用 。发改、经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加强协同作战,共同推进清洁生产改造,鼓励和引导各类企业在实施清洁生产改造方案中,优先改用天然气,以实现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的目的。加快制定出台《岱山县关于推进10蒸吨/小时以上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的实施方案》,做好供气与用气单位的利益平衡,确保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4台燃煤锅炉的淘汰目标任务,促进县域经济又快又好绿色低碳发展;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积极实施《关于高质量发展工业经济的若干意见》等推进天然气锅炉应用的相关优惠政策;在发展经济、增加财力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有利企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循环经济发展的新政策。
三是改进对企业用能的监督检查和服务方式。随着我县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初步具备了提高工商企业天然气普及率的硬件条件。我们将积极落实企业技改、燃煤锅炉淘汰奖补等政策,继续加大节能监察与环保执法处罚力度,积极引导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严禁燃煤死灰复燃,共同努力打造“岱山好空气”。
四是加快推进重大天然气项目建设。结合“最多跑一次”审批改革,加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促进衢山南部即昆仑能源有限公司300万吨/年LNG接收站项目落地,加快推进新奥能源秀山岛燃气管道与接收站项目建设。
再次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