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071L/2019-55168 | 生成日期 | 2019-03-05 |
发布机构 | 县住建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一、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岱山县委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岱党政办发〔2014〕135号)和《中共岱山县委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岱山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岱党政办发〔2017〕176号)规定,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负责是主管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测绘事业、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和综合指导全县住房保障、规划和建设工作,并组织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拟订全县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指导实施。
3.负责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和房产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市房屋征收工作。
4.负责全县城乡规划管理;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指导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利用的规划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风景旅游规划、国土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5.负责、指导、检查、监管全县村镇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乡镇编制村庄规划并负责予以审核;指导乡镇农房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私人建房规划管理。
6.依法管理全县的测绘市场,负责全县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技术管理、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和测绘成果资料管理;管理和维护全县测量标志工作;负责全县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管理。
7.拟订全县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行业、建设中介服务行业、建筑节能和建设科技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建筑节能工作;规范全县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建设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中介服务等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拟订全县城市建设与管理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行业技术导向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和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城镇环卫、园林绿化、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预算共1个。
二、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821.23万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收入预算1821.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7.43万元,占45.4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X%;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万元,占0.22%;上年结转结余989.8万元,占54.35%。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支出预算1821.2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645.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99万元、医卫生健康支出2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885.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3.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3.06万元;项目支出935.76万元。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7.4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651.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99万元、医卫生健康支出2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8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47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7.4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1541.85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实际,2018年有很多新增财政拨款专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651.25万元,占78.71%;住房保障支出(类)71.99万元,占8.70%;医卫生健康支出(类)20.84万元。占2.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2.88万元,占10.0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0.47万元,占0.0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6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9.2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的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在职人员的医疗补助金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45.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员工的工资、奖金、办公经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6万元,主要用于廉租房住房补贴资金、解危业务经费支出;
(6)自然资源还有气象等支出(类)测绘事务(款)基础测绘(项)0.47万元,主要用于保护测量标志相关人员工作经费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1.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7.4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93.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64.97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用经费(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2.55万元: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支出情况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使用财政专户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7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减少0.25万元,减少5%。主要原因是2019年因公出国费用增加1.75万元,同时公务接待实际支出数减少2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总支出数减少。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按要求参加组织安排的出国参团任务,以及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并经县外事侨务办审批的因公出国(境)任务所需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招商引资、接待上级领导调研交流工作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4.9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2.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保留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综合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特种用车0辆。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个项目申报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