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307594253Y/2019-60819 | 生成日期 | 2019-12-17 |
发布机构 | 县民宗局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单位文件 | 主题分类 | 宗教事务 |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宗教政策法规,弘扬法治精神、提升法治理念、营造法治氛围,推动宗教领域增强法治观念、强化法治意识、培育法治思维、养成法治习惯,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促进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二、总体目标
把集中学习宣传作为2019年度“宪法法律进场所”重要内容与载体,做到三个结合:与教风建设等活动相结合,解决教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宗教界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形象;与思想建设相结合,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与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相结合,推进宗教场所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设安全等管理规定的落实,通过建章立制、培训演练等,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宗教场所平安。
三、参加对象
全县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团体负责人、工作人员,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及成员、宗教教职人员及广大信教群众。
四、学习重点
(一)学习宪法和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方略以及依法治县相关要求。深入开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浙江省依法治省纲要和我县依法治县工作安排部署,了解掌握全县依法治理工作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要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确立的重大判断、重大战略、重大任务、重大举措,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八个明确”的主要内涵、“十四个坚持”的基本方略,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核心要义、理论品格和实践价值,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历史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就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作出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
(四)学习新修订《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把握《条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和各项规定,深刻理解《条例》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出台的重要意义。
(五)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及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利用宗教维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格局。
(六)学习掌握民族常识和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使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以及民族基本知识深入人心,形成共识,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七)学习掌握中华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完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常态化治理的配套制度,在宗教界广泛开展以案说法教育,不断提升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成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学习宣传计划,配齐、配强法治宣传教育人员,并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并邀请专家授课。
二是创新活动形式。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整合各类资源,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宗教活动、宗教文化紧密结合,突出特色,确保效果。
三是总结交流经验。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场所学习宣传活动的督促指导,并组织各场所相互交流,必要时可组织外出学习先进经验做法。
四是开展督促检查。县民宗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平安宗教活动场所考核重要内容,对活动开展较差的场所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