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潘娜等5人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8 09:21 浏览次数:次【大中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精神,经单位考核,我局审定,下列5位同志具有相应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助理农艺师(1人)
岱山县农业科教信息站:潘 娜
二、助理工程师(4人)
岱山县农村水利管理站:孔林娜
岱山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盛光福
岱山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陈若芸
浙江鼎盛石化工程有限公司:王剑波
上述人员获得任职资格时间从2019年11月1日算起。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4日
信息来源:县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