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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135J/2019-52360 | 生成日期 | 2019-01-04 |
发布机构 | 县人力社保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二次复函
王君芬(等8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市民卡代扣代缴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协办单位意见,并与你们再次面商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2018-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顺利结束。全县新年度参保居民为114545人,其中在乡镇参保缴费的全部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去年岱东镇作为试点乡镇,与岱山农商银行合作较好地完成了“代扣代缴”任务。今年凭借试点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代扣代缴”工作。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征收职责将由社保部门划归税务部门承担,我们将在组织协调各乡镇、学校做好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的同时,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医保费的征缴工作。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展诺,联系电话:4406639)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