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二次复函
信息来源: 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18- 12- 20 14: 16 浏览次数:

何群波等七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取缔竹屿辖区内无证小加工点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等协办单位意见,并与你们面商的意见,现将议案(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前期开展的相关工作:针对议案提出的问题,6月初,我局局长带领相关科室、高亭分局负责人到竹屿社区进行对接,就竹屿辖区内无证小加工点的情况进行了解,下步如何规范、加强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商讨并达成了一致意见。8月份,根据具体的工作措施,我局会同高亭镇、社区、住建、城市管理、消防等部门召集私营业主召开了约谈会,要求私营业主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服从社区管理和安排,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抓好消防安全管理等。会后,我局又多次向社区了解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使小区周边的环境面貌有了明显改变,代表也表示满意。11月中旬又向人大上报了建议提案“回头看”反馈表,12月10又电话联系何群波等代表,听取其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意见,何群波等代表表示非常满意。

二、下步工作措施:综合前期小区加工点的整治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会同乡镇、住建、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继续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1、根据实际情况,会同社区及相关部门适时召集企业负责人约谈,要求各负责人落实安全、环境卫生等各项制度,服从社区、物业的管理。2、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