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日期: 2017- 09- 06 10: 09 浏览次数:

盛代红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九届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问题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提到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上存在的种种问题,我们也逐渐意识到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上级对各乡镇、县属各单位的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人少事多的矛盾显得更加突出,增加编外用工便成为了各单位不约而同的选择。编外用工人数的增加,客观上缓解了正式职工数量较少和工作量增大之间的矛盾,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随着编外用工人数的增加,编外用工管理中的一些矛盾也日渐突出。目前,县委、县政府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十分重视,编外用工管理办法制定已经被列入2017年县政府重点工作。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针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的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对其中存在问题较多,矛盾比较突出的单位开展重点走访调研。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还多次召开座谈会商讨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制定,目前已形成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初稿,计划在今年八月份左右出台文件,将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纳入到总量控制、精简高效、规范管理的轨道上来。现就您在提案中的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问题答复如下:

  一、盘活现有人力资源,控制编外人员规模。由于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与社会对公共服务的日益增长需求方面存在着矛盾,机关事业单位为了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功能,往往只能通过扩大编外用工规模来应对,这也是目前编外人员数量偏大的重要原因。但是与之相对应的,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浮于事的现象依然存在,现有人力资源未完全利用。只有充分挖掘现有人力资源的潜力,为在编人员和编外人员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做到人尽其责,人尽其用,才能控制,甚至缩减编外人员数量。目前,在编外用工管理上,我们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的办法控制编外人员规模,并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将管理辅助岗、后勤人员实有数削减到核定的比例内。

  二、规范编外用工招聘,建立完善编外用工程序。编外用工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用工单位和主管部门向县编委办、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提出用工申请,并有上述部门审核审批后统一开展招聘工作。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保洁、绿化、食堂、维护维修等后勤、辅助性岗位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作用,通过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等方式,提高后勤服务质量,节约后勤服务成本,提高机关行政工作效率和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水平。对于涉及行政审批、财会、涉密等岗位不能使用编外人员。

  三、规范编外用工薪酬,保障编外用工经费。编外用工的薪酬标准按照岗位性质、劳动强度以及年度考核等情况合理确定,同时不得低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标准;高于一般编外用工薪酬范围的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备案。对核准数内的编外用工进行财政保障,争取将编外用工经费列入财政部门预算。

  四、建立健全编外人员管理机制,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特点,制定编外用工管理考核制度、薪酬待遇、辞职辞退和劳动争议等管理制度,把编外人员的日常行为和工作纳入整个机关管理体系进行规范,确保编外人员的进出、使用规范有序。二是切实维护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及时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逐步提高薪酬福利水平、优化工作环境,努力消除不同单位之间待遇落差。三是完善编外人员培训机制,根据编外人员岗位要求,因地制宜的制定职业技术培训课程,增强编外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努力改善编外人员的培训教育条件和环境,积极鼓励编外人员通过多种途径接受在职学历教育,不断提升就业能力和素质,为编外人员拓展就业空间和前景提供帮助。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