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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266E/2017-38039 | 生成日期 | 2017-08-11 |
发布机构 | 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刘芯源等8位代表:
诸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集装箱摆渡难、收费高问题,降低企业运输成本的建议》已悉,现综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协办意见,函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和改善集装箱车辆通行制度,为集装箱车辆通行提供便利的建议。为贯彻落实《岱山县深入开展“五帮五助”服务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岱党政办发〔2016〕8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外贸企业扶持力度,助推我县外向型经济发展,我局联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16年8月出台《岱山县外贸企业“绿色通道券”实施管理办法》,规定我县年度外贸工业重点骨干企业因紧急情况需及时出口产品时,其所属货运车辆可凭“绿色通道券”提前过渡,每家企业每年申领不得超过5张,这一办法的实施为我县外贸企业在紧急时刻的运输提供了便利。在车辆过渡问题上,社会各界尤其是经常过渡的驾驶员对诸多可优先过渡的车辆颇有微词,故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矛盾,目前除定时客运班车、邮政专用车、鲜活产品运输车外,对其它车辆暂不开通“绿色通道”。由于通过高亭至三江航线进出我县的集装箱车辆日益增多,如对集装箱车辆开通“绿色通道”让其优先过渡,就会导致其它正常待渡的私家车、货车、旅游包车等车辆不能及时过渡,造成旅客和车辆滞留,带来社会舆论的负面影响,也不利于我县“全域旅游”的推广和发展。目前高亭至三江航线平均每隔40分钟左右就有车渡班次,在不影响船舶安全装载的情况下,我们会根据船舶大小和装载能力,在每班次车渡上合理配载各类车辆,避免装载能力的浪费,为企业车辆出入提供便利。
二、关于降低集装箱车辆过渡收费标准,并给予一定政策支持与财政补助的建议。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货物运输成本,2013年10月1日起,我们对全县水路客运8条客滚航线上(除双合-小洋山航线)的集装箱车辆过渡费全部下调25%,以高亭-三江航线为例,40英尺集装箱车辆从原来1150元调整为860元,20英尺集装箱车辆从原来850元调整为640元。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负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促进我县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岱政发〔2016〕41号)文件精神,2016年9月,我们联合岱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岱山县财政局下发《关于印发工业企业过渡费用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岱经信〔2016〕48号)文件。文件规定在2016-2018年期间,由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资金,对工业企业产品和原副材料进出岱山航线(含县内岛际航线)车辆过渡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工业企业进行补助,过渡费用补助比例为20%,经折算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车辆过渡费用总计为1500万元。从目前“高亭至三江”航线货运车辆过渡收费情况反映,若按10吨货车过渡费600元/辆计算,每年可惠及过渡车辆25,000辆;若按20英尺集装箱车辆过渡费640元/辆计算,每年可惠及过渡车辆23,438辆;若按40英尺集装箱车辆过渡费860元/辆计算,则年惠及过渡车辆17,442辆。综合上述数据分析及我们会同相关部门对上一年度我县各相关企业申报资料的初步审核,我县绝大多数工业企业可以得到上述车辆过渡补助费,我们也将继续贯彻落实此文件精神,积极协助企业做好补助资金的落实。
对代表们提到的借鉴市公路局做法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实施高速通行费优惠政策的建议,其出台背景是国家为鼓励发展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推动道路运输结构调整,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加入WTO的需要,由当时的交通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在2001年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行驶收费公路给予通行费优惠政策的意见》,此优惠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层面做出的决策,全国各地根据地区实际参照执行。自2015年1月28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舟山跨海大桥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免通行费,此后由市政府请示省政府要求继续给予舟山跨海大桥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最后由省交通运输厅和省物价局联合批准延长此优惠政策至2018年12月31日,可见此举也并非市公路管理局可以自行实施。而水路运输和收费公路情况截然不同,其经营主体是各个自负盈亏的水路运输企业,减免集装箱车辆过渡费用势必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营业收入,在企业运营成本不断上涨的现状下再要求其下调集装箱车辆过渡费用可谓勉为其难,对此我们也将继续向上级政府转达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给予我县集装箱车辆过渡更多的政策支持,也敬请代表们鉴谅。
谢谢代表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
岱山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