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127P/2017-38190 生成日期 2017-08-10
发布机构 岱山县公安局 文号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主题分类 公安
岱山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复函
信息来源: 南京大汉网络公司 发布日期: 2017- 08- 10 16: 13 浏览次数:

岱山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

九届一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复函

金海康、王德伟、陈燕红、陈盛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电瓶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乡群众交通出行需求的大增,电瓶车(电动车)以其轻便、价廉、环保等优势已成为群众出行、运输(三轮)依赖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由于发展规划、管理政策、技术标准等方面滞后,大量超速、超重、超大的“超标” 电瓶车违法生产销售、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电动车驾驶人安全行车、文明交通意识淡薄,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抢行、任意穿越、违法载人、闯红灯等各类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使得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高发,已成为影响当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难点问题。

  截至2016年底,我县有注册防盗登记电动自行车9万辆,电动三轮车近3000辆(不完全统计)。2014年至2016年,岱山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0589起,涉及电动车事故7567起,占事故总数的71.5%。其中涉及电动车死亡事故20起,占电动车事故总数的62.5%。

  目前,我县电瓶车管理难点问题有:一是“机非”属性未定导致管理难;二是源头监管不力导致安全隐患大;三是处罚力度太轻导致管理效果差;四是管理法规滞后导致相关问题多。我省目前尚未出台电动车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法规严重滞后,导致检查、管理、执法、办案等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致使职能部门陷入“不管群众呼声大、想管又管不了”的两难境地。

  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及政府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电瓶车(电动车)管理工作。为切实减少电动车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常态从严管理电动车。从2013年始,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城市治堵工作和“一区一段一警”勤务机制,加强对高亭城区道路的电动自行车整治,其间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22000余起。2016年5月始,在全县范围对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载人和载物规定、逆向行驶、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撑伞行驶、擅自搭建驾驶室和车厢、影响骑行安全且有碍市容的等常见七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保持对电动车严管高压态势。今年以来结合全县“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及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两非车辆”整治工作,按照“见违必纠、纠违必严”的原则,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一日数整、一处多整”的不规律反复整治,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顶格处罚,增强打击力度,提高民警“管事率”。同时,把查处电动车醉驾纳入禁酒驾的常态工作之中,以减少电动车醉驾事故。

  下阶段,公安交警部门结合你们提出的加大对电瓶车(电动车)的文明安全驾驶管理力度的建议采取相应措施:

  一、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推动立法进程。电动车管理是全国性遇到的困境,需要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才能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管理是我县、全市乃至全省交通治堵与预防事故的短板。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已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改决定,授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因此积极向上级人大和政府法制部门提议,对电动车管理等一些问题列入地方立法范围。目前,公安交警部门正在加强对电动车管理立法的调研。

  二、严把电动车上牌关。改型与超标是电动自行车出现诸多问题的罪魁祸首,也是管理中的最大的问题。工商、质检、技监、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等各个环节严格限制才能起到效果。技术监督部门监督企业,严禁生产超过限速,体积和重量超过标准的电动车。工商、质监严把销售关,对销售过程中重新加速、调速的行为予以处罚。环保部门要对生产者和销售者收集、贮存、处置电动车废电池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在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牌照时,交管部门要加强查验,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能予以登记,但强制其上防盗登记牌,对于已经上路的电动车,交通管理部门严格管理。

  三、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载人和载物规定、逆向行驶、撑伞行驶、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保持对电动车严管高压态势,逐步规范电动车行车秩序,促成驾驶人养成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四、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要结合系列宣传活动,突出对中老年人、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渔农村居民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二是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针对电动车交通工具特点,开展正确使用、安全行车知识、法律法规、自我保护等多方面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掌握安全驾驶的技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三是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要求的宣传,使群众充分认识到电动自行车与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区别,不买超标的、安全性能不达标的电动自行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形成“部门合力、社会参与、群众支持、长效治理”的良性工作格局。

  五、加强非机动车道建设。从硬件建设开始,科学规范设置交通护栏、规划绿化带,使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严格分离,让车辆各行其道。在一些危险路口设置醒目警示标志,提醒非机动车驾驶人谨慎慢行。

  六、设法落实车辆保险。电动车存在车速较快,冲击力强的特点,一旦相撞,后果严重,损失较大,而且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低收入者,对涉案损失千元、万元以上的,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自行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因电动自行车无保险,调处难度大。为切实减少因交通事故理赔带来的巨大经济负担甚至是不稳定因素,借鉴各地好的做法,协调保险公司,寻求推动电动自行车保险,保障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交通事故给普通家庭带来的巨额经济赔偿风险。

  非常感谢你们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岱山县公安局

  2017年6月27日

  (联系人:赵建华电话:447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