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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萍等代表: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补齐美丽县城建设短板,综合治理县城环境卫生的建议》已收悉。首先,十分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无物业小区卫生保洁等问题。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8年8月1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未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据此,一方面我局房管部门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做好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和秩序维护等物业管理活动。另一方面,鉴于目前部分无物业小区无人管理、卫生状况差的实际情况,我局环卫部门将与高亭镇和所在社区居委会联系沟通,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此外,近年来,我局城建部门一直同各社区保持紧密联络,并投入大量的维护整治资金开展老旧开放小区和背街小弄的窨井维护疏通、破损路面维修等工作。今年,我局也已同各社区衔接,根据他们反馈的整治维修点进行实地查勘,并确定了维护和整治方案,近期内将启动维护整修工作。
二、关于城区存在“卫生死角”的问题。今年,随着我市提出建设“海上花园城”,市、县各级已相继下发《2017年“树标杆、补短板、求突破、走前列”大行动实施方案》、《舟山市2017年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其中对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提升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对于城区内小街小弄等位于保洁责任区交接带的“卫生死角”,我局环卫部门一方面将通过定期开展卫生整治和道路保洁员兼带保洁的方式予以清理;另一方面,我局将与乡镇、社区及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紧密配合,进一步明确管理范围和责任,并依法对在相关区域内乱倒乱扔垃圾的当事人进行处罚,避免形成“卫生死角”。
三、关于提升群众环保意识。根据今年全县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我县将实施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借此工作契机,我局环卫部门将通过电视台、报纸、电子屏、宣传栏等多种媒体及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同时也将把“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理念传递给每位岛城居民,提升大家的环境卫生保护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岱山的住建工作。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