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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17-47084 | 生成日期 | 2017-07-24 |
发布机构 | 县委县府办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唐燕妮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县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现状
随着社会发展,工作生活节奏加快,流动人口增多,家长与孩子不能同步的作息时间从而催生了一个专门负责临时照看、接送孩子的行业——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目前我县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还存在设施设备不完善、场地狭小、缺乏后续监管等问题。这些问题受到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学生家长的关注,也引发我们更多的思考。
2015年11月,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印发〈岱山县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该《意见》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概念做了明确的界定,即:学生校外托管机构是指由公民、法人或社会组织开办的,受学生监护人的委托,在非教学时间段,为学生提供看护、休息、餐饮服务的相对固定场所,泛指“午休班”、“托管班”、“接送班”等。《意见》还对各部门监管职责做了明确,对校外托管机构的规范、安全经营起到了较好的监督管理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举措
通过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并明确牵头单位以及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同时建立完善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及时汇总分析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监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按照“规范一批、提质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目标,取缔与整改并举,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开办无序、管理真空、运行违规”等状况。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县市场监管、卫计等部门定期对校外托管机构供餐食品安全情况开展联合巡查,实地检查餐饮单位和供餐配送单位的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情况,及时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同时,继续加强对校外托管机构落实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的监督检查,严防自行加工供餐行为的发生。
二是加强安保消防管理。由县公安部门牵头,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内部安保和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校外托管机构落实物防设施建设,安装视频监控,配备必要的防卫器材;对具备消防行政许可条件的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进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依法对属于消防监管范围的校外托管机构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托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加强对托管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逐步推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健康证、教师证)。同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建档管理并加强背景审查,发现涉及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有肇事倾向的精神病人、重点管控人员等,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落实管控措施。
四是尝试推广社区托管。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在校园内尝试开展托管班服务。目前,正在积极实施新区市民素质提升工程,通过组织暑期教师进社区活动,组织学生开展丰富的暑期生活,包括绘画、书法、心理教育等课程。2017年暑假开办面向学生的班级28个,用于弥补家长监管漏洞。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继续对政府工作给予支持。
中共岱山县委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