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小区房屋装修装饰垃圾清运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6-09-20 00:00 浏览次数:

岱山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新的《浙江省定价目录》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新目录要求,装修装饰垃圾清运费不再列入政府定价目录,现将我县实施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调整岱山县城区住宅小区房屋装修装饰垃圾清运费的通知》(岱价〔2009〕63号)文件予以废止。

二、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希望你单位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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