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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737777121Y/2016-38113 | 生成日期 | 2016-12-12 |
发布机构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 | 文号 | 岱环〔2016〕25号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金良成委员:
您在县第八届第五次政协会议提交的第48号提案《关于尽快建立我县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公司(厂)的建议》收悉。现提出答复意见如下:
一、我县主要危废产生行业、种类及数量
我县危险废物产生行业较复杂,各个行业企业中均有不一定量的危废产生,历年来列入我县环境统计范围的主要有船舶修造行业、金属表面处理行业、石油储运行业、汽车配件制造行业等,对于汽车修理服务行业、机械机床加工行业等产生危废数量较少的企业未列入环境统计。行业企业中产生的危废种类相对单一,主要有船舶修造、拆解产生的废油漆桶、废油漆渣、废矿物油、含油废物、废石棉等,汽配行业金属表面处理中产生的重金属废物、污泥等,石油储运行业产生含油废物、油污泥等,2015年我县危险废物产生量约2427吨,全年委托利用处置量2378吨,累计贮存量397吨。
二、我县危废处置现状
我县危险废物主要由舟山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和舟山纳海油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其现有处置能力为焚烧3000吨/年、物化1500吨/年、含油废水66万吨/年。其处置的类别包括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HW08)、油水乳化液(HW09)、精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2)、废酸(HW34)、废碱(HW35)和危险废物沾染包装容器(HW49)。
我县医疗废物主要由舟山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该公司2006年投入运行,处置规模为5 吨/日,其处置的类别包括医疗废物(HW01)、医药废物(HW02)和废药品(HW03)。
我县废旧铅酸蓄电池由舟山天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集、贮存,目前该企业已在我县展开相关收集行为。
除上述危险废物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外,我县的重金属类污泥危险废物由市外的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他产生相对较少的危险废物(如拆船行业废石棉、含多氯联苯电容器、实验室废液等)由于我市尚无处理资质,且数量少跨地区转移难度较大,现在大部分暂时由企业自行贮存。下步省固管中心在清零行动中将对我市进行统一调处。
三、关于建立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公司(厂)的可行性分析
(一)布局规划方面
根据已实施的《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规定舟山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设置为一家。目前我市已有一家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舟山纳海固体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该公司《1.1万吨固体废物焚烧扩建项目》已在建设中,预计2018年竣工并投入使用,届时能够满足我市危险废物处置的需求。因此,另新建一家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公司(厂)在规划上就不可行。
(二)危险废物处理经营许可证申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各类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由于新建一家危险废物回收处置公司(厂)在规划上不可行,因此在我县区域只能建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场地,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且收集的内容比较单一,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三)项目审批方面
根据建设项目审批要求,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场地的选址要求较高,目前我县区域内符合选址条件的只有岱山县经济开发区和东沙镇工业区块,而岱山县经济开发区的总体规划中未设置建设危险废物收集场所的区块,东沙镇的工业区块可以建设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但考虑到我县废矿物油及废镉镍电池产生量(一年约20吨),认为还是统一外运处置较为合适。如有单位或个人确有意向建设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场,可到我局审批窗口咨询。
四、危险废物管理上的相关做法
(一)舟山市危险废物填埋场正在建设中,我县部分贮存的尚无处理资质处理的危险废物,如拆船行业废石棉、废旧荧光灯等可运至危险废物填埋场填埋处理;
(二)“两高”司法解释出台,明确规定了不管企业还是个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累计达到3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局会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实施严格的全过程环境监管措施,对恶意偷排,非法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于部分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小,不能及时出岛处置,我局会要求企业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贮存,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我局每月会对危险废物数量进行统计,达到一定量时及时要求企业出岛处置,同时我局也会做好相应的指导工作。
(四)我局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结合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广泛开展固废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组织开展危废管理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产废企业对危险废物的认识和管理水平,推动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置工作。
此复,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支持。
岱山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26日
联系人:任剑盛 联系电话:4406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