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复函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16- 11- 30 10: 19 浏览次数:

金淑燕、俞乐逸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对车库车棚改变使用性质进行整治的建议》已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政协委员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关于对车库车棚改变使用性质进行整治的建议》,确实是一个值得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的问题,也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如何推进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一个课题。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前我县小区车库车棚使用管理现状

  根据最新一次统计,目前我县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内车库车棚共有13600多间(车库1563间),其中,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有836间(车库736间)。可见,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主要集中在车库(占总车库比例47%)。改变后的主要类型有:住人、仓库、棋牌室、加工场所、开小店等。

  多年来,我局在车库车棚使用管理方面,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在规划管理层面,根据《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除允许改变房屋用途的情形外,对其他申请改变车库车棚使用性质的一律不予审批;二是在物业管理层面,督促物业企业做好对擅自改变车库车棚使用性质现象的巡查,一经发现,进行劝阻及阻止。对拒不改正的,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三是在业主规约方面,如在购房合同中,也已作出明确规定:即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若业主违反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管理规约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是在政策层面上,我县2014年11月出台了《岱山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岱党政办发[2014]196号),其中对查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车棚(库)作经营(办公)场所”也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和处理意见。五是在宣传层面上,近几年来,在通过电视、报刊、宣传册、网站、横幅、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宣传中,把业主如何正确使用车库车棚也作为宣传内容之一,以此来提高业主认识。

  二、在管理和执法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难点

  1、整治效果不甚理想。县综合执法局曾于2014年底对新区住宅小区车库车棚改变使用性质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共有7个住宅小区238户存在车库改变用途现象。针对此现象,过去公安、工商、住建、综合执法等多个部门曾开展过联合执法,实施了一定范围内的集中整治,但实际效果不甚理想。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车库车棚使用性质改变,不仅量大面广,而且涉及社会弱势群体,一旦采取强制措施势必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实际整治难度很大;二是对车库车棚改变使用性质的处罚,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

  2、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我省宁波市早在2007年7月就出台了《宁波市车棚车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其中规定了房屋管理、规划、城市管理、公安、工商、环境保护、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擅自改变车棚车库使用性质和车棚车库出租未向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明确了处罚办法。对我县来说,县综合执法局之前曾起草《高亭城区住宅小区车库车棚使用管理规定》,但至今在政府层面上还未正式制定出台。

  3、执行力度有待加强。根据《岱山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岱党政办发[2014]196号),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有关职能部门之间互通信息、相互监管还不够,管理职责划分上还不是很清晰,尚未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下步对车库车棚加强使用管理工作的打算

  1、进一步开展调查摸底。对于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的车棚车库情况,各物业企业基本掌握了解,我局已于6月份完成对县区物业小区车库车棚情况的一次全面摸底调查,在今后工作中将督促各物业企业进一步完善台账资料,特别是完善车棚车库的承租信息。

  2、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继续通过电视、报刊、宣传册、网站、横幅、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围绕物业管理所涉及的相关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另外,在日常行业监管中,要求物业企业一旦发现改变车棚车库使用性质行为时,必须根据服务要求及时进行劝阻、阻止,对拒不改正违规行为的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并建立相关台账。

  3、组织牵头集中整治。因车棚车库改变使用性质整治涉及部门众多,仅凭单个部门力量很难开展整治,可参照市及其他县区模式实施。我局在下步工作中将根据综合执法局的建议,衔接相关部门做好向政府提交集中整治改变车棚车库使用性质行为的建议。今年特别是要结合G20峰会大安保的要求,把无照经营问题、明显安全隐患问题、群众投诉意见特别强烈的问题作为突破口,联合各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小区车棚车库使用管理集中整治行动。

  4、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有关车库车棚的管理办法。对实施物业管理小区工作,我局将会进一步督促物业企业加大区域内违规行为的巡查力度,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把加强车库车棚使用管理情况纳入一年两次对物业小区管理的综合考评内容。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