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143D/2015-72468 生成日期 2015-03-31
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文号
组配分类 社会救助政策 主题分类
岱山县民政局 岱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低保(低保边缘)对象专项核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5- 03- 31 13: 10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的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水平,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舟山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核查机制的通知》(舟民救〔2014〕1号)、《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2015年1月30日浙江省民政厅、财政厅、人力社保厅等六部门印发)及《舟山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舟政令〔2014〕第3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所辖的低保(低保边缘)对象进行全面核查。

  现将此次专项核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目标任务

  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对照条件逐户核查,实现政策把握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对全县现有的低保(低保边缘)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低保边缘)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二、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核查,要求重点突出低保(低保边缘)对象的家庭财产状况核定,对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存款状况及除存款外的家庭财产状况,应进行仔细的核查。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社保、工商、车管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科学合理的做好低保(低保边缘)对象的财产状况、收入的调查核对工作。

三、重点对象

  (一)清退对象

  下列家庭中,凡财产状况与收入经重新核定后,结果不符合当前我县低保标准的,均应及时取消。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至60周岁,女16至55周岁)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或不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2、连续12个月以上不在本社区(村)生活的(外出就学除外);

    3、重新就业6个月以上或家庭中有退休已领取社保、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12个月以上,且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

    4、情况发生变化(子女婚嫁、家庭成员死亡等)的;

    5、家庭实际收入难以测算,但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6、在福利企业全日制上岗领取劳动报酬,能自食其力的;

  7、家庭拥有闲置的生产性设施或除住房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外的非生产性设施、物品,变现后人均值为低保标准6倍以上的;

    8、有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且有赡养、抚养能力而未履行义务造成生活困难的;

    9、有赌博、嫖娼等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10、不配合家庭收入情况调查或弄虚作假的;

    11、群众举报投诉的;

  12、其他需要清退的低保(低保边缘)对象。

  (二)纳入家庭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但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

  2、因残疾、年老体弱,或家庭主要劳动力患有重病、死亡等情况,造成自身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田地无力耕种,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困难户;

  3、虽有一定的收入,但其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仍低于低保标准的居民。

  4、其他需要纳入低保(低保边缘)范围的对象。

四、组织实施

  2015年全县低保(低保边缘)对象核查工作,采用乡镇自行入户调查、信息比对与县民政局、财政局按比例联合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抽查分成两组,分别由高亭镇、衢山镇社发办负责人带队抽查核查,专项核查从4月30日开始,至5月15日结束。

  这次专项核查的任务较重、牵涉面广,希望各乡镇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求真务实,抓出成效,严格对照政策规定和具体要求,对有疑问的低保(低保边缘)对象实施重点核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低保边缘)对象及时予以取消,积极稳妥地推进今年的低保(低保边缘)对象专项核查,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2015年岱山县低保(低保边缘)对象专项核查工作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

  岱山县民政局 岱山县财政局

    2015年3月30日

附件

2015年岱山县低保(低保边缘)对象专项核查

工作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

分组

姓名

单位

职务

电话

说明

顾密芬

高亭镇政府

社发办主任

664132

组长

王海燕

高亭镇政府

社发办副主任

677630


徐世红

岱东镇政府

社发办副主任

660371


金意芬

岱西镇政府

社发办副主任

676538


虞 娜

岱山县财政局

综合科副科长

665458


王海存

岱山县财政局

综合科副科长

662955


李永明

岱山县民政局

社救科 成员

619258


王燕萍

衢山镇政府

社发办主任

671006

组长

张雪南

衢山镇政府

社发办副主任

674447


翁丽君

东沙镇政府

社发办副主任

663004


陈珍飞

长涂镇政府

社发办副主任

661682


邵衡斌

秀山乡政府

社发办副主任

633500


洪传芳

岱山县民政局

社救科科长

662788


王增平

岱山县民政局

社救科成员

664833


(备注:5月15日左右,在衢山镇召开专项核查工作情况汇报与交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