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3387/2014-27774 生成日期 2014-03-18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岱党政办发〔2014〕37号
组配分类 县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中共岱山县委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日期: 2014- 03- 21 11: 15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发展残疾人体育运动,提高残疾人体育竞技水平和普及残疾人体育运动,迎接省、市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经县政府研究, 决定于2014年5月9日—10日举办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请各乡镇、有关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筹备及参赛工作,确保运动会圆满成功。

  附件:1、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2、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各项目竞赛规程

        3、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项目设置表

        4、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报名表

              

         

中共岱山县委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附件1

 

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5月9日-10日在岱山县体育馆和高亭小学举行

  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岱山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岱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岱山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参赛单位

  全县各乡镇

  四、竞赛组别和项目(具体见附件3)

  五、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可报领队1名、联络员1名。高亭镇、衢山镇、东沙镇参赛运动员要求15-20名,其他乡镇参赛运动员要求10-15名,其中青少年运动员须占运动员总数的20%计算,但最多限报3个小项。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四)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开幕式、闭幕式必须统一着装。

  (五)各参赛单位须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六、竞赛办法和规则

  (一)田径、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比赛均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各项竞赛规则执行。

  (二)飞镖规则:比赛场地、靶中心离地面高为1.73米,投镖距离为2.37米。每位运动员投镖10枚,以10枚镖的靶环数之和决定名次。若环数相同,则以高环数多者名次列前,按此类推。

  (三)乒乓球、羽毛球、中国象棋比赛根据参赛运动员的多少决定采用循环赛或淘汰赛。 

  (四)各组男、女个人成绩按报名人数取名次,报名6人以上取前三名,4-5人取前二名,3人取第一名,并按4、2、1的换分计入团体总分中。

  七、奖励办法

  本届运动会取团体总分前三名,并设比赛“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各二个。个人项目按竞赛办法取名次,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作为测试,不计成绩。

  八、费用

  各代表团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竞赛期间食宿由大会承担,往返交通费、运动会服装费、保险费由各代表团自理。

  九、报名

  请各代表团将运动员参赛名单及参赛项目,于4月10 日前报县残联。

  十、联系方式

  县残联联系人:盛友波   联系电话:4482747

  县文体广电局联系人:方伦杰   联系电话:4475570

  十一、县残联、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规程的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各项目竞赛规程

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5月10日在高亭小学田径场举行

  二、参赛单位

  全县各乡镇

  三、竞赛分组

     1、男、女肢残组(T40、上肢、下肢)

  2、男、女视力组

  3、男、女听力组

  四、比赛项目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

  铅球。

  五、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符合《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二条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三)每名运动员限报三项。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残奥委员会最新审定的《残疾人体育竞赛项目指导手册》中的田径项目竞赛规则。

  (二)根据报名情况,正式确立比赛赛制。

  (三)各组男、女个人成绩按报名人数取名次,报名6人以上取前三名,4-5人取前二名,3人取第一名,并按4、2、1的换分计入团体总分中。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作为测试,不计成绩。

  (四)参赛级别确认后,运动员因病请假,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及代表团联络员签字,并须经各代表团团长批准。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男女个人成绩按竞赛办法取名次,并按4、2、1的换分计入团体总分中。

  (二)凡获得名次的个人给予奖励。

  八、报名和报到

  各队报名:各代表团将运动员参赛名单及参赛项目,于4月10日前报县残联。联系人:盛友波,联系电话:4482747。

  九、经费

    各代表团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竞赛期间食宿由大会承担,往返交通费、运动会服装费、保险费由各代表团自理。

  十、县残联、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规程的解释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5月9日在岱山县体育馆举行

  二、参赛单位

  全县各乡镇

  三、竞赛分组

  男、女肢残组(T40、上肢、下肢)、视力组、听力组。

  四、竞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符合《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二条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三)报名人数,每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3名。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残奥委员会最新审定的《残疾人体育竞赛项目指导手册》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竞赛规定:

  1、报名后召开联络员会议,根据各团乒乓球项目报名报项的情况,正式确立比赛赛制。

  2、每个小项2个单位3人(对)以上报名立项。

  3、参赛级别确认后,运动员因病请假,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及代表团联络员签字,并须经各代表团团长批准。

  (三)技术规定:

  1、单项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制。

  2、比赛用球:使用国产“红双喜”牌40mm白色乒乓球。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男、女个人成绩按报名人数取名次,报名6人以上取前三名,4-5人取前二名,3人取第一名,并按4、2、1的换分计入团体总分中。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作为测试,不计成绩。

  (二)凡获得名次的个人给予奖励。

  八、报名和报到

  各队报名:各代表团将运动员参赛名单及参赛项目,于4月10日前报县残联。联系人:盛友波 联系电话:4482747。

  九、经费

    各代表团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竞赛期间食宿由大会承担,往返交通费、运动会服装费、保险费由各代表团自理。

  十、县残联、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规程的解释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5月9日在岱山县体育馆举行

  二、参赛单位

  全县各乡镇

  三、竞赛分组

  男、女肢残组(T40、上肢、下肢)、视力组、听力组。

  四、竞赛分组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符合《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二条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三)报名人数,每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3名。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残奥委员会最新审定的《残疾人体育竞赛项目指导手册》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竞赛规定:

  1、报名后召开联络员会议,根据各团乒乓球项目报名报项情况,正式确立比赛赛制。

  2、每个小项2个单位3人(对)以上报名立项。

  3、级别确认后,运动员因病请假,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及代表团联络员签字,并须经各代表团团长批准。

  (三)技术规定:

  单项比赛均采用三局二胜制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男、女个人成绩按报名人数取名次,报名6人以上取前三名,4-5人取前二名,3人取第一名,并按4、2、1的换分计入团体总分中。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作为测试,不计成绩。

  (二)凡获得名次的个人给予奖励。

  八、报名和报到

  各队报名:各代表团将运动员参赛名单及参赛项目,于4月10日前报县残联。联系人: 盛友波,联系电话:4482747。

  九、经费

    各代表团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竞赛期间食宿由大会承担,往返交通费、运动会服装费、保险费由各代表团自理。

  十、县残联、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规程的解释权。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象棋比赛竞赛规程

 

  2014年5月9日在岱山县体育馆举行

  二、参赛单位

  全县各乡镇

  三、竞赛分组

  不分组别,男女同组。

  四、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符合《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二条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象棋竞赛规则》。

  (二)竞赛规定

  1、根据各团象棋项目报名的情况、参赛运动员的多少,再决定采用积分编排制或淘汰赛。 

  2、竞赛分组:由裁判长抽签决定。

  3、参赛级别确认后,运动员因病请假,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及代表团联络员签字,并须经各代表团团长批准。

  六、名次录取、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个人成绩取前三名,并按4、2、1的换分计入团体总分中。

  (二)凡获得名次的个人给予奖励。

  七、报名和报到

  各队报名:各代表团将运动员参赛名单及参赛项目,于4月10日前报县残联。联系人:盛友波,联系电话:4482747。

  八、经费

    各代表团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竞赛期间食宿由大会承担,往返交通费、运动会服装费、保险费由各代表团自理。

  九、县残联、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规程的解释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飞镖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4年5月9日在岱山县体育馆举行

  二、参赛单位

  全县各乡镇

  三、竞赛分组

  不分组别、男女分组。

  四、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符合《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二条运动员资格规定。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比赛场地、靶中心离地面高为1.73米,投镖距离为2.37米。每位运动员投镖10枚,以10枚镖的靶环数之和决定名次。若环数相同,则以高环数多者名次列前,按此类推。

  (二)参赛级别确认后,运动员因病请假,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及代表团联络员签字,并须经各代表团团长批准。

  (三)报名人数,每单位限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

  六、名次录取、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各组男女个人成绩取前三名,并按4、2、1的换分计入团体总分中。

  (二)凡获得名次的个人给予奖励。

  七、报名和报到

  各队报名:各代表团将运动员参赛名单及参赛项目,于4月10日前报县残联。联系人:盛友波,联系电话:4482747。

  八、经费

    各代表团在规定人数内的人员,竞赛期间食宿由大会承担,往返交通费、运动会服装费、保险费由各代表团自理。

  九、县残联、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规程的解释权。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3      

  第 九 届残 疾 人 运 动 会 竞 赛 项 目 设 置 表 

残疾

类别

级别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跳高

跳远

铅球

乒乓球

羽毛球

中国象棋 

肢残组

T40

O

O

O

O

O

O

O





下肢

O

O

O

O

O




上肢

O

O

O

O

O

O


视力组

O

O

O

O

O

O

O

O

O

O


听力组

O

O

O

O

O

O

O

O

O

O


注:O为男、女均设置项目,△为男女同组。

               T40级的标准为男运动员身高不得高于145cm,女运动员身高不得高于140cm。

附件4














   岱山县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

联络员:









姓名

性别

残疾类别

           田   径

乒乓球

羽毛球

中国象棋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跳高

跳远

铅球

 

 

 

 

 

 

 

 

 

 

 

 

 

 

 

 

 

 

 

 

 

 

 

 

 

 

 

 

 

 

 

 

 

 

 

 

 

 

 

 

 

 

 

 

 

 

 

 

 

 

 

 

 

 

 

 

 

 

 

 

 

 

 

 

 

 

 

 

 

 

 

 

 

 

 

 

 

 

 

 

 

 

 

 

 

 

 

 

 

 

 

 

 

 

 

 

 

 

注:肢残级别请详细注明属于哪种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