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14-27768 | 生成日期 | 2014-03-06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岱党政办发〔2014〕29号 |
组配分类 | 县府办文件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 |
中共岱山县委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岱山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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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府办 发布日期:2014-03-21 10:36 浏览次数: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促进体育事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掌握全县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分布和使用等情况,科学配置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省统计局、省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六次全省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浙体规[2013]357)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为圆满完成调查任务,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近年来,随着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县体育场地建设也向更快更优推进。摸清现有体育场地的具体情况,是保障公民参与体育活动的基本权利,是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必不可少的条件,是提高竞技运动水平、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重视本次普查工作,精心部署、及时落实,各级普查人员要本着高度的责任感,认真执行《岱山县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实施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抽调力量,健全机构 为加强领导,我县成立岱山县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具体负责体育场地调查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落实人员、组成机构开展调查工作,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调查的日常事务。乡镇和教育系统要建立以社区、学校为单位的普查队伍。 三、认真实施,全面普查 此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时间紧、业务性强。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针对普查的层次划分,认真组织实施,抓紧做好布置培训、调查登记、数据处理、总结分析等工作。普查工作要做到精益求精、不重不漏、确保数据真实有效,保证顺利完成这次普查工作。 附件1:岱山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岱山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中共岱山县委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 附件1 岱山县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俞赛飞 副县长 副组长:徐增奎 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 波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孔宏波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韩宜波 县教育局副局长 赵红泽 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副局长 殷志边 县统计局副局长 虞迪燕 高亭镇党委委员 李 海 东沙镇党委委员 林良宇 岱西镇党委委员 毛文伟 岱东镇党委委员 刘秀懿 长涂镇党委委员 赵玲慧 秀山乡党委委员 汪红波 衢山镇党委委员 罗武华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王 凯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孔宏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岱山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省体育局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规范、高效、高质量地完成本次场地普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促进体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了解我县体育场地的数量、结构、分布和使用情况,分析体育场地发展现状,研究发展对策,科学配置体育场地设施资源,进一步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体育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更好地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体育设施服务需求,切实巩固省级体育强县创建成果。 二、普查目的 (一)全面了解、掌握我县体育场地数量,特别是近年来的体育场地状况,即类型、结构、分布和使用管理等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制定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供基础数据。 (二)了解、掌握我县体育场地发展变化特点,为贯彻《浙江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岱山县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以及加快我县体育事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可靠基础资料。 (三)为我县体育场地建设和使用管理,调整体育场地建设投资方向以及制定体育场地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岱山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此项工作结束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自行撤销。 同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落实人员,组成专门机构开展调查工作,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调查的日常事务。乡镇和教育系统要建立以社区、学校为单位的普查队伍。 四、普查范围 全县各乡镇、各系统、各行业、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各类体育场地(除解放军、武警系统外)。 五、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体育场地所属单位基本情况,场地基本情况,大型场馆运营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单位负责人、主管部门、行政区划码和城乡划分码、单位所在详细地址、所在系统、隶属关系、单位类型、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单位场地从业人员总数、2013年收入合计和支出合计。 场地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场地代码、场地名称、场地分布、场地归属、建成年份、场地规模、投资金额、场馆从业人员人数、运营模式、对外开放情况、年开放天数、平均每周接待健身人数、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和场地专业特性指标。 大型场馆运营情况主要包括:收入指标、支出指标、承担各种活动天数、承担各种活动次数。 本次普查场地类型包括体育场、田径场、小运动场、体育馆、室外游泳池、室外跳水池、综合房(馆)、羽毛球房(馆)、乒乓球房(馆)、武术房(馆)、摔跤柔道拳击跆拳道空手道房(馆)、健身房(馆)、棋牌房(室)、台球房(馆)、足球场、室外五人制足球场、室外七人制足球场、篮球场、三人制篮球场、排球场、沙滩排球场、室外网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地掷球场、室外门球场、水上运动场、天然游泳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体育健身工程、登山步道、城县健身步道、全民健身路径、户外活动营地、田径房(馆)、游泳馆、跳水馆、篮球房(馆)、排球房(馆)、手球房(馆)、体操房(馆)、举重房(馆)、击剑房(馆)、保龄球房(馆)、沙狐球房(馆)、室内五人制足球场、网球房(馆)、室内曲棍球场、室内射箭场、室内马术场、室内冰球场、室内速滑场、室内冰壶场、室内轮滑场、壁球馆、门球房(馆)、室外手球场、沙滩手球场、橄榄球场、室外曲棍球场、棒垒球场、室外射箭场、室外轮滑场、板球场、木球场、室外人工冰球场、室外人工速滑场、室外人工冰壶场、摩托车赛车场、汽车赛车场、卡丁车赛车场、自行车赛车场、自行车赛车馆、小轮车赛车场、室外马术场、射击房(馆)、室外射击场、航空运动机场、室内滑雪场、室外人工滑雪场、高尔夫球场、室外人工攀岩场、攀岩馆、攀冰馆、其他类体育场地等。 六、组织实施和普查方法 本次普查根据属地原则进行,按块面组织实施。全县共分为县本级、乡镇级、教育系统、旅游口子四个普查块面,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上报普查数据。 县级普查机构负责对辖区内体育普查工作进行布置、培训、检查和督促,对普查数据进行审核、检查、汇总和上报;撰写全县普查试点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和网络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体育场地普查的情况;同时,做好县本级体育设施的普查工作。 各乡镇普查机构负责制定辖区体育场地普查方案,因地制宜组建一支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的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普查员队伍,并配合开展普查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普查员对辖区体育场地进行实地调查。对辖区内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和个人所属的场地进行登记,填报普查登记表,录入、汇总和上报普查数据信息。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单位开展体育场地普查。填报普查登记表,录入、汇总和上报普查数据信息。 县旅游局负责县文体广电出版局在全县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开展体育场地普查。 县统计局协助各普查单位进行普查业务及技术指导等。 基本普查单位普查方法:普查员在所属的地域内进行地毯式摸底调查所有单位和个人场地,实地丈量,采集数据;按照不重不漏、准确无误的原则进行填报普查登记表,并附实地丈量计算过程。 七、普查工作进度安排 岱山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筹备布置阶段(2014年3月) 1.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省市体育局的安排,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制定全县体育场地普查方案; 2. 成立岱山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查办公室并明确职责分工; 3.下发岱山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 4.制定岱山县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培训工作方案; 5.落实上报普查联络员的名单和联系电话; 6.制定全县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抽查方案、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验收办法等规章制度; 7.召开全县体育场地普查动员培训布置会,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班。 (二)实施阶段(2014年4月~6月) 1.县本级、乡镇级、教育系统、旅游口子四个块面正式启动体育场地普查登记工作; 2.各单位做好普查数据审核工作,防止漏报、错报; 3.各单位完成纸质数据表上报工作; 4.县级普查机构完成场地数据录入和抽查工作; 5.迎接省、市普查机构对县我县普查质量进行抽查验收。 (三)总结阶段(2014年7月) 1.撰写全县普查工作情况; 2.向市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材料; 3.撰写全县数据分析报告; 4.公布普查数据。 (四)后续阶段(2014年8月~2014年10月) 1.充分利用普查资料,进一步分析研究体育场地相关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更多有价值的建议,最大限度地发挥体育场地普查的作用; 2.编辑印制岱山县体育场地普查统计资料。 八、数据处理和质量控制 县级、乡镇两级普查机构要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制,制定普查细则和质量控制细则,对培训方案、调查方案、调查登记、填报普查表、审表和数据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要对辖区内的普查数据采取随机抽样与重点抽样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事后质量检验。 九、奖励和处罚 普查工作结束后,按照《浙江省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市、区)普查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我县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也应给予适当奖励,并对违反普查有关规定的普查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虚报、瞒报、迟报、拒报普查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予以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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