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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民政局 岱山县财政局关于对东沙镇老年温馨院等四家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核定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政发〔2008〕72号)、《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岱政发〔2009〕60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对已取得《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置批准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四家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床位核准,县财政对核准后的自有养老床位每张一次性补助1000元。经核准东沙镇老年温馨院床位73张、东沙镇老年福乐院床位58张、东沙镇仁慈养老院82张、秀山慈爱养老院52张。
附件:岱山县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助款明细表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
岱山县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补助款明细表
序号 |
名称 |
负责人 |
房屋产权 性 质 |
床位数 |
补助款 (元) |
1 |
东沙镇老年温馨院 |
李晓梅 |
自有 |
73 |
73000 |
2 |
东沙镇仁慈养老院 |
翁安智 |
自有 |
82 |
82000 |
3 |
东沙镇老年福乐院 |
王贞芝 |
自有 |
58 |
58000 |
4 |
秀山乡慈爱养老院 |
王素玉 |
自有 |
52 |
52000 |
合计 |
265 |
265000 |
(编辑:
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