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9003/2013-66545 生成日期 2013-09-14
发布机构 县经信局 文号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主题分类
 岱山县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布局规划(2013-2017)
信息来源: 县经信局(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13- 09- 15 09: 12 浏览次数:

一、规划背景

我县于2007年制定并发布了《岱山县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布局规划》(2007-2012),经过这几年的发展,目前,全县拥有156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近600 余名站点收购人员,1000 余名流动收购人员,该行业的发展也为我县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但由于该行业鱼龙混杂,以致成为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的行业之一,尤其是涉及工业原材料、废旧钢铁、电力、电信设施等金属类盗窃案件。另外,不少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流动人员,无照开设废品收购点的现象屡禁不止。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废旧物品收购行业,保障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经济秩序,不断推进废旧物品回收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结合全县实际,编制新一轮《岱山县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布局规划》(2013-2017)。

二、规划范围

岱山县行政辖区内。

三、规划期限

2013年至2017年。规划期限内如有特殊情况重新调整,以调整后规划执行,规划到期未作修改,此规划继续执行。

四、规划内容

本规划主要内容为岱山县废旧物品回收网点区域布局。

五、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3、《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4、《舟山市城市发展规划》(2000-2020年)

六、规划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控制总量,扶持重点

公平有序,竞争规范

七、回收网点布局

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县有证照的废旧物品回收网点156家,其中高亭镇71家,东沙镇9家,岱西镇7家,岱东镇5家,长涂镇12家,秀山乡8家,衢山镇44家。根据目前废旧物品回收网点现状,结合各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社区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到2017年,全县废旧物品回收网点控制在164家以内,其中允许高亭镇、岱西镇、秀山乡各增加2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生产性),允许衢山镇增加2家废旧物品回收网点(非生产性)。

八、规划实施及管理

1、加强综合管理。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经信局是废旧物品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废旧物品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县发改局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废旧物品行业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废旧物品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县公安分局负责废旧物品回收的治安管理;县工商局负责废旧物品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废旧物品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对废旧物品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县住建局负责将废旧物品回收网点规划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县废旧物品收购业管理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要加强协调管理,督促各部门严格履行各自职责,规范合法经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

2、规范管理程序。今后凡在规划范围内新增的回收网点,必须先由乡镇签署意见,然后报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国土局等部门确定。网点经营所必需的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按法律规定程序向环保、工商部门申领,最后向县经信局和县公安局备案。

3、推进资源整合。进一步完善废旧物品回收网络,提高行业规范经营水平。要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支持培育废旧物品收购行业骨干企业,整合规模小、条件差、分拣能力低的收购企业,促进企业逐步向规范和规模经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