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3387/2013-27676 生成日期 2013-06-07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岱政办发〔2013〕38号
组配分类 县府办文件 主题分类 其他
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日期: 2013- 06- 08 15: 13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6月3日,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深刻吸取“6.3”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批示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李强省长年初部署的打好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三大硬仗”,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方式

  此次检查对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大排查,重点检查涉及液氨制冷工艺行业(包括肉禽、水产和农副产品加工等)、道路交通、消防、渔业船舶、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水上交通、机械制造、船舶修拆造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检查、政府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制冷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涉及液氨制冷工艺的企业。检查企业冷库氨机房管理制度、相关设备操作规程是否完善;企业氨机房制冷设备是否定期检测,并落实维保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穿戴是否符合要求;企业消防设施配备、厂区安全通道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存在违章搭建影响人员疏散、火灾应急救援,电器设备是否符合要求;企业各类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演练及备案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2、船舶修拆造领域。深入开展船舶修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以及有限空间作业防爆燃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企业用电设施、外协施工作业单位队伍安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高处作业安全监护措施是否到位,涉及有限空间作业,防爆、通风、除尘设备是否完善,清洁制度和禁火措施是否落实。

各相关机械制造企业按此要求进行排查。

  3、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以及农机的安全性能、驾驶员资格以及行驶路线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重点打击无证无牌、非法运输、货运超载、酒后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消防领域。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出租房屋、高层和地下建筑、城市老街区、渔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5.渔业船舶领域。重点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渔业船舶、船员持有效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的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严厉打击擅自改变作业类型,非法转让渔船,非法占用航道、锚地作业,渔船超员超载、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非法从事休闲渔业等违规行为。

  6.水上交通领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客运和滚装码头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三无”渡船、渡船超员和混载、非客船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四客一危”船舶、船员持证情况,内河船舶在沿海水域从事生产经营和运输情况。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有效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受处置情况。

  7.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

  8.商贸领域。重点检查屠宰加工企业涉及液氨制冷工艺和设备的安全状况,按照液氨生产使用储运安全管理规定,对照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落实;检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检查经营场所电器设备、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商场、超市促销活动以及商贸领域各类展销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严防踩踏和火灾等恶性发生。

  9.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领域。深入开展以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及剧毒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边批边建,非煤矿山超越采矿许可范围的越层、越界开采矿山资源等行为。重点检查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检维修以及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监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备案及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

  10.水利工程领域。重点检查全县三防工作落实情况,水利工程施工安排是否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安全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安排同部署;是否落实高处坠落、坍塌、淹溺、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防范措施;突出病险水库、小型水库等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并落实大坝、泵房等建筑物观测及检查制度,是否制定度汛方案、是否制定并落实应急响应机制。

  11.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

  上述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由县安委办牵头,各乡镇和县属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抓紧行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当前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作为打好“三大硬仗”确保取得实效的重要载体,迅速行动,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进行全方位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生产各环节防范措施。要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实行“零容忍”制度,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深入组织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要落实排查责任,做到谁排查、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隐患;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坚决查处。

  (三)发动群众,舆论引导。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渠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支持。既要发挥行业协会在安全检查、隐患治理和科技推广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又要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调动广大职工群众发现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安全隐患的积极性,把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有效地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实现“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综合治理。

  (四)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梳理,认真做好迎接省市安全督查检查和暗防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要层层落实责任,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要严格安全问责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整改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乡镇和县属有关单位(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单位)分别于6月13日前将专项行动部署安排情况,6月3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报送县安委办。

 

 

                                                      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