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09-72455 | 生成日期 | 2009-06-30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岱政发〔2009〕53号 |
组配分类 | 县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 文化 |
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三批岱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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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府办 发布日期:2009-07-03 09:43 浏览次数: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县政府同意将“活龙浦”等18个项目列为第三批岱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对列入名录和其他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切实做好相关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为繁荣我县文化事业,推进海洋文化名县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三批岱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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